一:比喻很少;金:金钱;俸:俸禄。很少的一点薪俸。比喻微薄的待遇。
一:比喻很少;金:金钱;俸:俸禄。很少的一点薪俸。比喻微薄的待遇。
南朝·梁·任昉《与沈约书》:“一金之俸,必偏亲伦,仲庚之秩,散之故旧。”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纯;专:专~。~心~意。 全;满:~生。~地水。 相同:~样。颜色不~。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乃;竞:~至于此。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或者:~胜~负。 初次:~见如故。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种化学元素,符号Au,原子序数79,黄赤色,质软:黄~。~子。~笔。 金一类的,具有光泽、延展性,容易传热和导电的固体的通称(汞除外)。:~属。五~(旧指金银铜铁锡)。合~(两种或多种金属混合而成的金属)。~文(铸或刻在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旧称“钟鼎文”)。 钱:现~。基~。挥~如土。 指兵器或金属制的乐器:~革(兵器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声(a.钲声;b.钟声)。~鼓(锣鼓)。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兰(友情深)。~刚(梵语意译,喻牢固、锐利、能摧毁一切)。~瓯(a.盛酒器;b.喻疆土完整)。~城汤池。 一些动、植物因颜色似金而得名:~鱼。~乌(太阳)。~龟。~丝猴。 中国朝代名:~代。 姓。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官员等所得的薪金:~禄。薪~。~给(jǐ)。~金。
《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𠀤漪入聲。 《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 《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 《易·繫辭》天一地二。 《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又《廣韻》同也。 《禮·樂記》禮樂𠛬政,其極一也。 《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又少也。 《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 《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又《增韻》純也。 《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 《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又均也。 《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又誠也。 《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又正一。 《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又一一。 《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 《韓愈詩》一一欲誰憐。 《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又《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又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又三一。 《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 《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又尺一,詔版也。 《後漢·𨻰蕃傳》尺一選舉。 《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又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又姓,明一炫宗。 又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又一二三作壹貳叄。 《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 《史記·禮書》總一海內。 《前漢·霍光傳》作總壹。 《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又《韻補》叶於利切,音懿。 《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又叶弦雞切,音兮。 《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金』《唐韻》居音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𠀤音今。 《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 《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 《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 《傳》金可以攺更。 《疏》可銷鑄以爲器也。 《又》從革作辛。 《傳》金之氣味。 《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 又金有五色。 《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 《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 《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 《傳》金銀銅也。 《前漢·食貨志》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 《註》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師古曰:金者五色,黃金、白銀、赤銅、靑鉛、黑鐵。 又《公羊傳·隱五年》百金之魚。 《註》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 《莊子·逍遙遊》不過數金。 《註》百金,金方寸,重一斤爲一金。百金,百斤也。 《史記·平準書》黃金一斤。 《註》索隱曰:如淳云:時以錢爲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 又臣瓚云:秦以一鎰爲一金,漢以一斤爲一金,是其義也。董彥遠曰:漢一斤金四兩,直二千五百文。 《正字通》或曰古十兩爲一斤。兵法:興師一萬,日費千金。燕昭王以千金養士,皆此數也。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 又樂有八音,一曰金。 《左傳·成十二年》金奏作于下。 《疏》金奏,擊鐘以爲奏樂之節。金,謂鐘及鎛也。 《周禮·春官·鍾師》掌金奏。 又兵也。 《禮·中庸》衽金革。 《朱註》金戈兵之屬。 又《韻會》軍行鉦鐸曰金。 《釋名》金鼓。金,禁也,爲進退之禁也。 《前漢·李陵傳》聞金聲而止。 《註》金,鉦也。一名鐲。 又黃色也。 《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 《註》金芝,色像金也。 《李白·宮中行樂詞》柳色黃金嫩。 又堅也。 《前漢·司馬相如傳》上金隄。 《註》金隄,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 《賈誼·過秦論》金城千里。 又官名。 《周禮·秋官》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靑之戒令。 《魏志·王修傳》行司金中郞將。 《唐書·百官志》更金部曰司金。 《遼史·國語解》隂山採金置冶採鍊,名山金司。 《元史·世祖紀》置淮南淘金司。 又《前漢·百官公卿表》更名執金吾。 《註》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 《古今注》金吾,棒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爲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 又《論語·摘輔象》風后受金法。 《註》金法,言能決理是非也。 又地名。 《五音集韻》金州,周爲附庸國,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後周攺爲金州。 又《前漢·地理志》金城郡。 《註》昭帝始元六年置。應劭曰: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也。 《方輿勝覽》楚威王置金陵邑,因其地有王氣,埋金鎮之,故名。 又山名。 《廣輿記》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故名。 又《述異記》黃金山,生交讓樹。 《又》南金山有師子獸。 又臺名。 《白帖》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以延天下之士,故謂黃金臺。 又花名。 《五代史·附錄》湯城淀池多異花。一曰旱金,大如掌。 又樹名。 《洞冥記》影蛾池北有生金樹。破之皮閒有屑,如金而色靑,亦名靑金樹。 又草名。 《周禮·春官·鬱人註》鬱金香草,宜以和鬯。 又《拾遺記》祖梁國獻蔓金苔。 《正字通》百兩金,藥名。 又《唐本草》牡丹,亦名百兩金。 又古天子號。 《帝王世紀》少昊氏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 又國號。 《金史·太祖紀》國有金水,源產金,故號大金。 又姓。 《五音集韻》古天子,金天氏之後。 又漢複姓。金留氏,出《姓苑》。 又書名。 《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 《註》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 《唐書·藝文志》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 《宋史·藝文志》叢金訣一卷。 又神名。 《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 《註》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又闕門名。 《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 《註》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 又金精,珠名。見《博雅釋珠》。 又鍾名。 《拾遺記》帝顓頊有浮金之鍾。 又星名。 《酉陽雜俎》北斗第三星曰視金。 《淸異錄》高麗謂星曰屑金。 又金丹。 《抱朴子·金丹卷》神人授之金丹仙經。 又石名。 《淮南子·地形訓》黃澒五百歲生黃金。 《註》澒,水銀也。黃金,石名。 又去聲。 《字彙補》音噤。 《荀子·解蔽篇》金口閉舌。 又《韻補》叶居良切,音疆。 《易林》剛柔相傷,火爛銷金。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俸』《廣韻》扶用切《集韻》《韻會》房用切,𠀤音㡝。秩祿也。 《前漢·宣帝詔》今小吏勤事而俸薄,欲其無侵漁百姓,難矣。增其俸百石以上什五。 《後漢·光武紀》詔增百官俸。 《宋太祖詔》吏員猥多,難以求治。俸祿鮮薄,未可責廉。與其宂員而重費,莫若省官而益俸。差減其員,舊俸月增給五十。 《長篇》賜韓世忠妻俸。 亦作奉。 《前漢·公孫弘傳》奉祿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