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三方分立,互相抗衡。同“三分鼎足”。
《魏书 匈奴刘聪等传序》:“论土不出江汉,语地仅接褒斜,而谓握皇符,乘帝籍,三分鼎立,比踪王者。”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古代烹煮用的器物,一般是三足两耳:铜~。~食(列鼎而食,指豪侈生活)。~镬。 锅:~罐。~锅。 古代视为立国的重器,是政权的象征:~彝。九~。定~。问~。~祚(国运)。 象征三方并立、互相对峙:~峙。~足之势。 大:~族。~臣。~力支持。 正当,正在:~盛(shèng )。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马上,即刻:~时。~刻。~等。 姓。
《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 《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 《韻會》蘇暫切。 《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 《博雅》參,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 《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 《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鼎』《唐韻》《集韻》《韻會》𠀤都挺切,音頂。 《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 《玉篇》鼎,所以熟食器也。 《左傳·宣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爲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 《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 《鄭註》鼎有十二,牢鼎九,陪鼎三。 又《周易卦名》巽下離上之卦。 又《正韻》鼎,當也。 又方也。 《前漢·賈誼傳》天子春秋鼎盛。 又鼎鼎,大舒也。 《禮·檀弓》喪事鼎鼎爾,則小人。 《疏》形體寬慢也。 又周鼎,星名。見《步天歌》。 又湖名。 《史記·封禪書》黃帝鑄鼎於荆山,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 又州名。宋朗州攺鼎州。 又城門名。 《後漢·郡國志》雒陽東城曰鼎門。 《註》九鼎所後入。 又維舟曰鼎。 《揚子·方言》維之謂之鼎。 又官名。 《前漢·東方朔傳》夏育爲鼎官。 《註》鼎官,今殿前舉鼎者也。 又姓。未將鼎澧。 又人名。 《西京雜記》鼎,匡衡小名也。 又《前漢·匡衡傳註》張晏曰:匡衡少時字鼎,長乃易字稚圭,世所傳衡與貢禹書,上言衡狀報,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 《又》無說詩匡鼎來。 《註》服虔曰:鼎,猶言當也,若言匡且來也。○按服虔註誤。 又《前漢·賈捐之傳》捐之復短石顯。楊興曰:顯鼎貴。 《註》如淳曰:言方且欲貴矣。鼎音釘。師古曰:讀如字。 又叶他經切,音汀。 《左思·吳都賦》精若耀星,聲若雷霆。名藏於山經,形鏤於夏鼎。
『立』《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力入切,音力。 《說文》立,住也。 《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 《廣韻》立,行立。 《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 《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 《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 《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 《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 《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 《書·牧誓》立爾矛。 《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 《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 《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 《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 《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 《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 《宋史·喬行𥳑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 《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 《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 《詩·周頌》立我烝民。 《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 《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 《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 《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