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师七僧


   佛教语。佛徒授比丘具足戒,行三师七僧之制。三师指戒和尚、羯磨师和教授师。七僧指七名作证的和尚。也称为“三师七证”。参阅《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三。《萨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受戒时须三师七僧。”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sān shī qī sēng
成语简拼 ssqs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佛教语。佛徒授比丘具足戒,行三师七僧之制。三师指戒和尚、羯磨师和教授师。七僧指七名作证的和尚。也称为“三师七证”。参阅《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三。《萨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受戒时须三师七僧。”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数名,六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 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 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语“僧伽”的简称:~侣。~尼。~人。~众。~俗。高~。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三』

《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 《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 《韻會》蘇暫切。 《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 《博雅》參,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 《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 《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七』

《唐韻》親吉切《集韻》《韻會》《正韻》戚悉切,𡘋音桼。少陽數也。 《說文》陽之正也,从一,微隂从中衺出也。 《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 《註》七政,日月五星也。 《詩·唐風》豈曰無衣七兮。 《註》侯伯七命,車服皆以七爲節。  又詞家以七名篇,雖八首,問對凡七。七者,問對之別名,始枚乗七發,後傅毅七激,崔駰七依,曹植七啓,張協七命,繼之凡十餘家。  又三七,藥名。 《本草綱目》言葉左三右四,故名。一說本名山桼。  又姓。明七希賢。  又人名。 《續仙傳》殷七七,名文祥。 《蘇軾詩》安得道人殷七七,不論時節遣花開。 《正字通》或通作㭍桼漆。柒。

『僧』

《廣韻》蘇增切《集韻》慈陵切《韻會》思澄切《正韻》思登切,𠀤塞平聲。沙門也。梵音云僧伽,從浮屠敎者,或稱上人。梵語僧伽邪三合音,俗取一字,名曰僧。 《魏書·釋老志》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  又《禪宗記》禪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蔥白。瑜伽僧者,今應赴僧也。  又眞臘國呼僧爲苧菇,僧皆茹魚肉,惟不飮酒,供佛亦用魚肉。僧用金銀轎,扛傘柄者,國王有大政,亦咨訪之。  又《唐本草》密陀,僧一名沒多僧,出波斯國,形似黃龍齒而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