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田分荆


   比喻兄弟之间重新和好。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sān tián fēn jīng
成语简拼 stfj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比喻兄弟之间重新和好。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晋·南机《豫章行》:“三荆欢同株,四鸟悲异林。”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野。耕~。 和农业有关的:~家。~园。 古同“畋”,打猎。 古同“佃”,耕作。 姓。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落叶灌木,叶有长柄,掌状分裂,开蓝紫色小花,枝条可编筐篮等(亦称“楚”):紫~。~条。~棘。披~斩棘。 古代用荆条做的刑仗:负~请罪。 中国古代“九州”之一,春秋时楚国别称:~州。~璞(喻美质、未经任用的卓越人才)。 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拙~。山~。~妻。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三』

《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 《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 《韻會》蘇暫切。 《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 《博雅》參,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 《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 《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田』

《唐韻》待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𠀤音闐。 《說文》𨻰也。樹穀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 《玉篇》土也,地也。 《正韻》土已耕曰田。 《釋名》塡也。五稼塡滿其中也。 《易·乾卦》見龍在田。 《詩·小雅》雨我公田。 《通典》古有井田,畫九區如井字形,八家耕之,中爲公田,乃公家所藉。圭田者,祿外之田,以供祭祀。加田者旣賞之,又重賜之田也。  又爰田,卽轅田。 《左傳·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 《註》分公田之稅,應入公者,爰之於所賞之衆。 《晉語》作轅田。 《前漢·食貨志》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戸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爲餘夫,以口受田如比。 《註》師古曰:爰,更互也,比例也。  又名田。 《前漢·董仲舒傳》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 《通典》名田,占田也。各爲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  又代田。 《通典》漢武征和三年,以趙過爲搜粟都尉。過能爲代田,一畮三甽,歲代其處,每耨必附根,根深能水旱。一歲之收常過縵田,一斛以上,用力少而得穀多。  又屯田。 《正字通》漢晉率兵屯,領以帥,唐率民屯,領以官。宋率營田,以民。漢趙充國於金城,留步士萬人屯田,擊先零,條上屯田十二事,宣帝從之。明初兼行官屯,民屯,兵屯,商屯,腹屯,邊屯諸法。永樂時著令,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名耕種,號樣田。據所收子粒多寡,以辨別歲之豐凶,軍之勤惰。雖養軍百萬,不費民閒一粒。兵法所謂屯田一石,可當轉輸二十石也。  又營田。 《通典》宇文融括隱田曰:浮戸十共作一坊,官立廬舍,謂之營田戸。言爲官營田,非屯田戸也。  又職田,職分田也。 《文獻通考》隋開皇中,始給職田,又給公廨田。唐貞觀,以職田給逃還貧戸,每畞給粟二斗,謂之地子。十八年復給職田。永泰元年,百官請納職田,充軍糧。宋眞宗興復職田。慶曆均公田,復限職田。紹興復職田。金元志官皆有職田。  又方田,卽均田。 《通典》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元豐罷之。郭諮攝肥鄕令,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收逋賦八十萬。  又區田。 《氾勝之書》湯有七年之旱,伊尹作爲區田法,敎民糞種,負水澆稼。賈思勰曰:區田,以糞氣爲美,不必皆良田。  又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又籍田,天子親耕之田也。 《禮·月令》孟春,天子帥三公九卿,躬耕帝籍。  又弄田。 《前漢·昭帝紀》上耕於鉤盾弄田。 《師古註》謂宴游之田,天子所戲弄。  又一井爲田。 《魯語》季康子欲以田賦。 《註》田,一井也。 《管子·乗馬篇》五制爲一田,二田爲一夫。  又《書·無逸》文王𤰞服,卽康功田功。 《註》康者,安民之功。田者,養民之功。言文王不侈服飾,專安養斯民也。  又獵也,與畋佃通。俗作𤝗。 《易·恆卦》田无禽。 《疏》田者,田獵也。 《詩·鄭風》叔于田。 《傳》田,取禽也。  又姓。 《五音集韻》出北平,敬仲自𨻰適齊,後攺田氏。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註》敬仲奔齊,以𨻰田二字聲相近,遂爲田氏。  又《黃庭經》尺宅寸田可治生。 《註》尺宅,面也。寸田,兩眉閒爲上丹田,心爲絳宮田,臍下三寸爲下丹田。  又官名。 《詩·豳風》田畯至喜。 《傳》田畯,田大夫也。 《左傳·昭二十九年》稷,田正也。 《疏》稷爲田官之長。 《周禮·夏官》田僕上士十有二人。  又星名。蒼龍之宿。 《石氏星傳》龍左角曰天田。  又神名。 《詩·小雅》以御田祖。 《傳》田祖,先嗇也。 《周禮·地官·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 《註》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又鼓名。 《詩·周頌》應田縣鼓。 《傳》田,大鼓也。 《釋文》田如字,鄭作𣌾,音胤。  又車名。 《周禮·夏官》田僕掌馭田路。 《註》田路,木路也。  又地名。 《爾雅·釋地》鄭有圃田。 《左傳·隱八年》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 《疏》許田,魯國朝宿之邑。  又《僖二年》虢公敗戎于桑田。 《註》桑田,虢地,在弘農陝縣東北。  又《成六年》晉遷于新田。 《註》今平陽絳邑縣是也。 《後漢·郡國志》京兆藍田出美玉。  又州名。 《韻會》廣南化外,唐開蠻洞置。  又草名。 《爾雅·釋草》皇守田。 《註》似燕麥,子如彫胡米,可食,生廢田中,一名守氣。  又《何晏·景福殿賦》騈田胥附。 《註》騈田胥附,羅列相著也。  又《禮·奔喪》殷殷田田,如壞牆然。 《疏》言將欲倒也。  又蓮葉貌。 《江南曲》江南可採蓮,蓮葉何田田。  又《集韻》地因切,樹穀曰田。  又《正韻》蕩練切,音電。 《詩·齊風》無田甫田。 《朱註》田,謂耕治之也。 《釋文》無田,音佃。  又《字彙補》池鄰切,音𨻰。 《晉語》佞之見佞,果喪其田。 《釋文》田音,與𨻰同。  又轉音亭。 《韓愈·越裳操》孰荒于門,孰治于田,四海旣均,越裳是臣。  又《法苑珠林頌》賢人慕高節,志願菩提音。御鶴翔伊水,策馬出王田。  又《易林》邪徑賊田,惡政傷民。夫婦呪詛,太山覆顚。顚,音丁。

『分』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