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拘文法


   拘:拘泥。不拘守成文法令。指处理政务等不受条文限制,关于掌握纲领。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bù jū wén fǎ
成语简拼 bjwf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拘:拘泥。不拘守成文法令。指处理政务等不受条文限制,关于掌握纲领。


成语示例


方明深达治体,不拘文法,阔略苛细,务存纲领。 ★《宋书·谢方明传》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晋·习凿齿《襄阳者旧记》:“为征南功曹,止举大纲而已,不拘文法。简益器之,转为记室参军。”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逮捕或扣押:~捕。~系。~留。~拿。~囚。~禁。~押。 限,限制:~束。~谨。不~小节。 固执,不变通:~泥。~礼。~迂。

遮蔽:“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以袂~而退”。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刺画花纹:~身。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 ➊ 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 ➋ 错杂艳丽的色彩)。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温和:~火。~静。~雅。 指非军事的:~职。~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言。~白间杂。 专指社会科学:~科。 掩饰:~过饰非。 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不名。 姓。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不』

《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拘』

《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𠀤音駒。 《說文》止也。 《徐曰》物去,手能止之也。 《廣韻》執也。 《易·隨卦》拘係之,乃從維之。 《書·酒誥》盡執拘以歸于周。 《左傳·僖三十三年》武夫力而拘諸原。  又《史記·汲黯傳》弘大體,不拘文法。 《前漢·司馬遷傳》隂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 《註》拘,曲礙也。 《集韻》或作句。  又作𢳉。別作佝。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侯切,音鉤。擁也。 《禮·曲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 《註》以袂擁帚之前,埽而郤行之。  又取也。 《禮·曲禮》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 《疏》却手從僕手下自拘取之。  又曲也。與句同。 《荀子·哀公篇》古之王者,有務而拘領者矣。 《註》務讀爲冒。覆項也,句領,繞頸也。  又摟聚也。  又《正韻》求於切,音渠。 《莊子·達生篇》吾處身也,若橛株拘。  又《集韻》果羽切,音矩。 《前漢·地理志》拘㵎水至邯鄲入白渠。 《註》應劭讀。  又俱遇切,音句。拘挐,不展也。  又《集韻》《韻會》𠀤拘玉切。與挶通。戟持也。 《前漢·五行志》撠高后掖。 《註》拘持之也。◎按詩傳,戟挶義同。故註釋互用。

『文』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無分切,音紋。 《說文》錯畫也。 《玉篇》文章也。 《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 《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 《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 《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 《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  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疏》文,文字也。 《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 《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  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  又《易·坤卦》文在中也。 《疏》通達文理。 《史記·禮書》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是謂太隆。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 《疏》發舉則有文謀。  又《禮·禮器》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 《史記·樂書》禮自外作,故文。 《註》文猶動,禮肅人貌。貌在外,故云動。  又《禮·樂記》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 《註》文,猶美也,善也。  又《左傳·僖二十三年》吾不如衰之文也。 《註》有文辭也。  又《前漢·酷吏傳》司馬安之文法。 《註》以文法傷害人也。 《又》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 《註》言其文案整密也。  又姓。 《前漢·循吏傳》文翁,廬江舒人也。  又《史記·諡法》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聞曰文,勤學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  又獸名。 《山海經》放臯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蜂,岐尾,反舌,善呼,曰文文。  又《集韻》文運切,音問。 《論語》小人之過也,必文。 《朱傳》文,飾之也,去聲。  又眉貧切,音珉。飾也。 《禮·玉藻》大夫以魚須文竹,劉昌宗讀。  又《韻補》叶微勻切。 《崔駰·達旨》摛以皇質,雕以唐文。六合怡怡,比屋爲仁。 《張衡·西京賦》都邑游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  又叶無沿切。 《蔡洪棊賦》畫路表界,白質朱文。典直有正,方而不圓。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