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小米,泛指粮食。原指伯夷、叔齐于商亡后不吃周粟而死。指清白守节
粟:小米,泛指粮食。原指伯夷、叔齐于商亡后不吃周粟而死。指清白守节
这是沿路讨来的残饭,因为两人曾经议定“不食周粟”,只好进了首阳山之后开始实行。(鲁迅《故事新编 采薇》)
西汉 司马迁《史记 伯夷列传》:“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
粟(sù速):小米。泛指粮食。此典指伯夷、叔齐在周武王战灭商纣王后,不吃周朝粮食。后以此典比喻忠诚坚定,有气节。殷朝末年,有个孤竹国(今河北卢龙县东)。国君有几个儿子,大子叫伯夷,小子叫叔齐。孤竹君去世,按遗嘱应立叔齐为国君,但叔齐不肯,坚持把君位让给哥哥伯夷,而伯夷遵父命要弟弟叔齐继位,兄弟两人互相推让。结果两人都没有继承君位,先后都逃走了。他们投奔西部地区一个诸侯国首领周伯昌(周文王姬昌)。当伯夷、叔齐赶到那里,姬昌已去世,他儿子姬发(即周武王)即位,正准备出兵讨伐商纣。伯夷、叔齐拦马劝谏,可是姬发讨纣主意已定,坚持发兵东征,周武王平定商纣祸乱,天下都归顺周朝。可是伯夷、叔齐却认为那是可耻的,他们坚持气节,不吃周朝之粮食,隐居在首阳山(今山西永济县南)。此典又作:“周粟不顾”。 【出典】: 《史记》卷61《伯夷列传》2123页:“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以周朝王室为宗主),而伯夷,叔齐耻之,义(坚持气节)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 【例句】: 唐·李白《送张秀才从军》:“周粟犹不顾,齐珪安肯分。” 鲁迅《故事新编·采薇》:“这是沿路讨来的残饭,因为两人曾经议定‘不食周粟’,只好进了首阳山之后开始实行,所以当晚把它吃完,从明天起,就要坚守主义,绝不通融了。” 述宾 粟,谷类。伯夷、叔齐于商亡后不吃周朝的粮食。比喻不事二主,从一而终。《史记·伯夷列传》:“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多用于人的操节方面。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吃:~肉。~欲。 吃的东西:~品。粮~。零~。丰衣足~。 俸禄:“君子谋道不谋~”。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日~。月~。
拿东西给人吃:~母(乳母)。
用于人名:郦~其(jī)(中国汉代人)。
圈子,环绕:~围。~天。~转(zhuǎn )。~匝(①环绕;②周到)。 普遍、全面:~身。~延。~全。~游。 时期的一轮,亦特指一个星期:~岁。~年。~期。~星(十二年)。上~。 完备:~到。~密。~详。~正(端正)。~折(事情进行不顺利)。 给,接济:~济。 中国朝代名:西~。东~。北~。后~。 姓。
一年生草本植物,子实为圆形或椭圆小粒。北方通称“谷子”,去皮后称“小米”:~子。沧海一~。 古代泛称谷类:重(zhòng )农贵~。 姓。
《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食』《唐韻》乗力切《集韻》《韻會》實職切,𠀤音蝕。 《說文》一米也。 《玉篇》飯食。 《增韻》殽饌也。 又茹也,啗也。 《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 《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 《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 《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 《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又《書·洪範》惟辟玉食。 《註》珍食也。 又食祿也。 《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又祭曰血食。 《史記·𨻰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又飮酒亦曰食。 《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又耳食。 《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又目食。 《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又吐而復吞曰食。 《書·湯誓》朕不食言。 《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 《爾雅·釋詁》食,僞也。 《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又蠱惑曰食。 《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又消也。 《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 《註》食,消也。 又《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 《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又日食,月食。 《易·豐卦》月盈則食。 《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又《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又《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註》不食,謂不墾耕。 又《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 《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又《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又寒食,節名。 《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又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又《廣韻》戲名。博屬。 又姓。漢有食子通。 《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又《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𠀤音寺。 《論語》有酒食,先生饌。 《禮·曲禮》食居人之左。 《註》食,飯屬也。 又糧也。 《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又以食與人也。 《詩·小雅》飮之食之。 《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 《註》食謂乳養之也。 《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 《註》食,養生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羊吏切,音異。 《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 《荀悅·漢紀》作異基。 又叶式灼切,音爍。 《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周』《唐韻》職流切《集韻》《韻會》之由切,𠀤音州。 《廣韻》徧也。 《易·繫辭》知周乎萬物。 又至也。 《書·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 《傳》周,至也。 又忠信也。 《書·太甲》自周有終。 《傳》用忠信有終也。 《詩·小雅》行歸于周。 《論語》君子周而不比。 《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又終也。 《左傳·昭二十年》以周事子。 《註》周,猶終竟也。 又《說文》密也。 《管子·樞言篇》先王貴當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于色,一龍一蛇,一日五化,之謂周。 《註》深密不測,故周也。 又曲也。 《詩·唐風》生于道周。 《傳》周,曲也。 又《詩·周南疏》周,代名,其地在岐山之陽,漢屬扶風美陽縣。 又《廣韻》備也。 《前漢·路溫舒傳》鍛錬而周內之。 《註》晉灼曰:精熟周悉,致之法中也。 又《廣韻》周帀也。 《前漢·劉向傳》周回五里有餘。 《韻會》俗作週,非。 又鳥名。 《爾雅·釋鳥》巂周。 《疏》今謂之子規。 又《韓非子·說林篇》鳥有周周者,重首而屈尾,將欲飮于河則必顚,乃銜其羽而飮之。一作翢。 又不周,山名,在崑崙。 《屈原·離騷》路不周以左轉兮。 又風名。 《白虎通》西北曰不周風。不周者,不交也,言隂氣未合化也。 又陽周,平周,定周,皆縣名。 《前漢·地理志》上郡陽周縣,西河郡平周縣,鬰林郡定周縣。 又姓。 《廣韻》本自周平王子,別封汝川,人謂之周家,因氏焉。 又魏獻帝次兄普氏,後攺爲周氏。 又複姓,魏初徴士燉煌周生烈。 又與賙通。 《論語》君子周急不繼富。 《孟子》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又叶市朱切,音殊。 《季歷哀慕歌》梧桐萋萋,生于道周。宮榭徘徊,臺閣旣除。 《字彙補》古文周字。註詳口部五畫。
『粟』《廣韻》相玉切《集韻》《韻會》須玉切《正韻》蘇玉切,𠀤音涑。 《說文》嘉穀實也。 《韻會小補》粟爲陸種之首,米之有甲者。 《書·禹貢》四百里粟。 《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 《註》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稅粟也。屋粟,民有田不耕,所罰三夫之稅粟。閒粟,閒民無職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 《爾雅·釋草註》秫謂黏粟,與穀相似,米黏。北人用之釀酒,其莖稈似禾而粗大。 又地名。 《穀梁傳·文十年》及蘇子盟于女粟。 《前漢·地理志》左馮翊屬縣粟邑。 《註》莽曰粟城。 《水經注》睢水,又東逕粟縣。 又水名。 《水經注》居庸縣故城,魏上谷郡治,有粟水在焉。 又官名。 《史記·孝景紀》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 又國名。 《北史·魏明帝紀》大延元年八月,粟特國遣使朝貢。 又姓。袁紹魏郡太守粟舉。 又沙謂之粟。 《山海經》柜山有英水,中多丹粟。 《註》細丹沙如粟也。 又《廣東新語》連山有八排猺,自稱猺丁,曰八百粟。 又叶思積切。 《韓愈·進學解》月費俸錢,歲靡廩粟。子不知耕,婦不知織。 本作𥻆。 《字彙補》古文粟字。註詳米部六畫。亦作〈卤下巛〉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