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君王施行仁政,与百姓休戚与共,同享欢乐。后泛指领导与群众一起游乐,共享幸福。
《孟子·梁惠王下·庄暴见孟子》:“今王四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和人民一起享乐。《孟子.梁惠王下》:“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明.徐元《八义记.上元放灯》:“程婴,今日是元宵佳节,家家点放花灯,与民同乐,为何说此话?”亦作“与民偕乐”。《孟子.梁惠王上》:“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封神演义》二回:“故尧舜与民偕乐,以仁德化天下。” 偏正 跟人民一起享受快乐。《清平山堂话本·戒指儿记》:“人人都到五凤楼前……插金花,赏御酒,国家~。”△褒义。 用于在上位者。?与民同忧。也作“与民偕乐”。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和,跟:~流合污。 姓。
〔胡~〕见“胡”。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笑:这事太可~了。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乐府”)。 姓。
喜好、欣赏。用于文言文:知者~水,仁者~山。
地名用字:河北省乐亭、山东省乐陵。
《廣韻》《集韻》《正韻》𠀤同與。 《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 《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 《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𠀤音予。 《說文》黨與也。 《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 《註》與,黨與也。 《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 《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 《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 《論語》吾與點也。 《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 《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 《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 《註》師古曰:與,如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 《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 《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 《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 《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 《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 《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 《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 《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 《戰國策》內𡨥不與,外敵不可拒。 《註》𡨥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 《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 《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 《禮·曲禮》生與來日。 《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 《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 《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 《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 《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 《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𠀤音豫。參與也。 《正韻》干也。 《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 《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 《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 《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 《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𠀤音余。語辭。 《論語》其爲仁之本與。 《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 《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 《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 《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 《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 《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 《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 《傳》殳斨,伯與,二臣名。 《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 《山海經》敦與之山。 《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 《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 《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民』《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