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观之诛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liǎng guān zhī zhū
成语简拼 lgzz
成语字数  4

出处典源

成语典故

《孔子家语.始诛》:“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两观,汉 刘向《说苑.指武》作“东观”。后遂以“两观之诛”泛指诛杀乱臣贼子。《隋书.高祖纪上》:“近者内有艰虞,外闻妖寇。以鹰鹯之志,运帷帐之谋,行两观之诛,扫万里之外。”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把罪人杀死:害民者~。~灭。~锄。~戮。伏~。 责罚:~意(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口~笔伐。 责求:~求无已(一味索取,没有止境)。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之』

《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