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向私利,违背正义。乡,通“向”。倍,通“背”。
趋向私利,违背正义。乡,通“向”。倍,通“背”。
西汉·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乡利倍义乎!”
趋向私利,违背正义。乡,通“向”。倍,通“背”。《史记.淮阴侯列传》:“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乡利倍义乎!” 并列 乡,通“向”。倍,通“背”。趋向私利,违背正义。《史记·淮阴侯列传》:“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乎!”△多用于私而忘公。
泛指城市外的区域:~村。穷~僻壤。 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家~。故~。~井。~里( ➊家庭久居的地方; ➋同乡的人)。~党(乡里)。~试。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
好处,与“害”“弊”相对:~弊。~害。~益。~令智昏。兴~除弊。 使顺利、得到好处:~己。~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与愿望相符合:吉~。顺~。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刃。~刀。~剑。~落。~口巧辩。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息。~率(lǜ)。一本万~。 姓。
等于原数的两个:加~。事~功半。~道而行(兼程而行)。 某数的几倍等于用几乘某数:二的五~是十。 更加,非常:“每逢佳节~思亲”。~加。~儿精神。 增益:“焉用亡郑以~邻?” 古同“背”,背弃,背叛。 古同“背”,背诵。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不容辞。~无反顾。仗~直言。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务。~愤。~演。见~勇为。 情谊:~气。恩~。~重如山。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含~。释~。微言大~。 指认为亲属的:~父。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姓。
《唐韻》《集韻》《韻會》力至切《正韻》力地切,𠀤音詈。 《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 《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 又《廣韻》吉也,宜也。 《易·賁卦》利有攸往。 又私利也。 《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 又《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 《註》利猶貪也。 又《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 《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 《註》利,滑密也。 又州名。 《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 又姓。 《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 又《韻補》叶音棃。 《古樂府》雨雪霏霏雀勞利,長觜飽滿短觜饑。
『倍』《集韻》補妹切,音背。 《說文》反也。 《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 《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又鄙俗也。 《論語》斯遠鄙倍矣。 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 《易·說卦》利市三倍。 《詩·大雅》如賈三倍。 《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 《註》益也。 又《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又《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 《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 《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蒲枚切,音裴。 《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又倍尾,山名,通作陪。 又倍阿,鬼名。 《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 《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緇原字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