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妇女当作商品,索取财物为结婚条件的婚姻形式。是剥削制度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把妇女当作商品,索取财物为结婚条件的婚姻形式。是剥削制度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拿钱换东西,与“卖”相对:~卖。~办(❶采购货物的人;❷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的中间人和经纪人)。~名。~好。~笑(旧指到妓院寻欢作乐)。~主。~方。~春(买酒,唐代酒名多带“春”字) 招致:~祸。 姓。
拿东西换钱,与“买”相对:~菜。~身。买~。~方。~狗皮膏药(喻说得好听,实际上是骗人)。 叛卖,出卖国家、民族或别人的利益:~友,~国求荣。~身投靠。 尽量使出力气:~力。~命。~劲儿。 显示自己,表现自己:~弄。~乖。倚老~老。
男女结为夫妇:结~。新~。已~。~姻。~约。~礼。~变。~娶。~外恋。离~。
男女嫁娶:婚~。~缘。 由婚姻关系而结成的亲属:~亲。联~。 较间接的亲戚关系:~故。~旧。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呼昆切,音昏。婚姻,嫁也。 《爾雅·釋親》婦之黨爲婚兄弟,壻之黨爲姻兄弟。 《易·屯卦》求婚媾。 又婚嫁之婚親曰連婚。 《前漢·王商傳》大將軍鳳連婚楊肜。 又凡嫁娶斂財曰賣婚。 《史通》山東士人尚閥閱,嫁娶必多取資,人謂之賣婚。 經史通作昏。詳昏字註。
『姻』《廣韻》於眞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眞切,𠀤音因。 《說文》壻家也。 《白虎通》婦人因人而成,故曰姻。 《禮·昏義疏》壻曰婚,妻曰姻,壻以昏時而來,女因之而去。 又妻父曰婚,壻父曰姻。今男女之家皆曰姻。 又叶烏前切,音煙。 《焦仲卿詩》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登卽許相和,便可作婚姻。 或作婣。別作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