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之社


   已亡国家的祠社。古代天子将其作为亡国的象征,以自儆戒。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wáng guó zhī shè
成语注音 ㄨㄤˊ ㄍㄨㄛˊ ㄓ ㄕㄜˋ
成语简拼 wgzs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亡國之社
成语结构  偏正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已亡国家的祠社。古代天子将其作为亡国的象征,以自儆戒。


成语示例


汉·蔡邕《独断》:“亡国之社:古者天子亦取亡国之社以分诸侯,使为社以自儆戒。”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谷梁传·哀公四年》:“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


成语典故

已亡国家的祠社。古代天子将其作为亡国的象征,以自儆戒。《穀梁传.哀公四年》:“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吕氏春秋.贵直》:“亡国之社不得见于天……所以为戒。”汉 蔡邕《独断》:“亡国之社:古者天子亦取亡国之社以分诸侯,使为社以自儆戒。屋之掩其上,使不通天;柴其下,使不通地,自与天地绝也;面北向阴,示灭亡也。” 偏正 已亡国家的祠社。古代天子将其作为亡国的象征,以自儆戒。《谷梁传·哀公四年》:“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不得达上也。”《吕氏春秋·贵直》:“~不得见于天……所以为戒。”汉·蔡邕《独断》:“亡国之社:古者天子亦取~以分诸侯,使为社以自儆戒。屋之掩其上,使不通天;柴其下,使不通地,自与天地绝也;面北向阴,示灭亡也。”△贬义。多用于描写已亡之国。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逃:逃~。流~。 失去:~佚。~羊补牢。 死:伤~。死~。 灭:灭~。~国奴。救~。兴~。

古同“无”,没有。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是”)。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姓。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春~。秋~。~日。~稷(“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古代君主都祭社稷,后用以借指国家)。 团体或机构:报~。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亡』

《唐韻》《集韻》《韻會》𠀤武方切,音忘。失也。 《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 《註》謂廢時失事也。 《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  又滅也。 《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又逃也。 《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  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  又與忘同。 《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又《正韻》同無。 《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 《毛傳》亡謂貧也。 《說文》从入从𠃊。 《徐曰》𠃊音隱,隸作亡。 《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今又變林爲四點。

『之』

《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社』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 《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 《詩·小雅》以社以方。 《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 《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 《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𠀤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 《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 《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 《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 《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 《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 《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 《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 《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 《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 《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