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为利


   把道义作为利益。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yǐ yì wéi lì
成语简拼 yywl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把道义作为利益。


成语示例


~,不以利为利,故以财发身,不仁者则以身发财,菑害并至矣。 《清史稿?祁俊藻传》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礼记?大学》:“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成语典故

《礼记?大学》:“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急乎? 及,连及:富~其邻。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不容辞。~无反顾。仗~直言。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务。~愤。~演。见~勇为。 情谊:~气。恩~。~重如山。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含~。释~。微言大~。 指认为亲属的:~父。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姓。

好处,与“害”“弊”相对:~弊。~害。~益。~令智昏。兴~除弊。 使顺利、得到好处:~己。~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与愿望相符合:吉~。顺~。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刃。~刀。~剑。~落。~口巧辩。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息。~率(lǜ)。一本万~。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以』

《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爲也。 《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 《註》以魯故也。 《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 《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 《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 《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 《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 《禮·燕禮》君曰:以我安。 《註》猶與也。 《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 《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 《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利』

《唐韻》《集韻》《韻會》力至切《正韻》力地切,𠀤音詈。 《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 《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  又《廣韻》吉也,宜也。 《易·賁卦》利有攸往。  又私利也。 《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  又《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 《註》利猶貪也。  又《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 《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 《註》利,滑密也。  又州名。 《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  又姓。 《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  又《韻補》叶音棃。 《古樂府》雨雪霏霏雀勞利,長觜飽滿短觜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