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去官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唐律·名例·以理去官》:“诸以理去官,与见任同。”疏议:“谓不因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员、废州县之类,应入议、请减赎及廕亲属者,并与见任同。”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yǐ lǐ qù guān
成语简拼 ylqg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唐律·名例·以理去官》:“诸以理去官,与见任同。”疏议:“谓不因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员、废州县之类,应入议、请减赎及廕亲属者,并与见任同。”


出处典源

成语典故

偏正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唐律·以理去官》:“诸~,与见任同。疏议:谓不因犯罪而解者……并与见任同。”△用于官员的任免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急乎? 及,连及:富~其邻。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肌~。条~。事~。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由。~性。~智。~论。~喻。~解。~想。道~。~直气壮。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疗。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财。~事。管~。自~。修~。总~。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睬。答~。 古代指狱官、法官。 姓。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距离,差别:相~不远。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吏。~僚。~邸。~腔。~署。~厅。~爵。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办。~费。~方。~府。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器~。五~。~能。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以』

《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爲也。 《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 《註》以魯故也。 《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 《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 《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 《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 《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 《禮·燕禮》君曰:以我安。 《註》猶與也。 《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 《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 《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理』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𠀤音里。 《說文》治玉也。 《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 《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 《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 《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 《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又《玉篇》正也。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 《註》理,正也。  又《玉篇》道也。 《廣韻》義理。 《易·繫辭》易𥳑而天下之理得矣。 《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 《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又性也。 《禮·樂記》天理滅矣。 《註》理,猶性也。  又條理也。 《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 《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又《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禮·中庸》文理密察。 《朱註》理,條理也。  又《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 《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又《玉篇》文也。 《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 《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又《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 《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 《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又分也。 《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 《註》理,分也。 《釋文》分,扶問反。  又賴也。 《孟子》大不理於口。  又《廣韻》料理。 《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𨜮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又《韻會》治獄官曰理。 《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 《註》理,治獄官也。 《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又媒也。 《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 《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又姓。 《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又紙名。 《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又與李通。 《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 《註》使人也。 《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 《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 《史記·天官書》作李。

『去』

《唐韻》《集韻》《韻會》𠀤丘據切,墟去聲。 《說文》人相違也。 《廣韻》離也。 《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 《玉篇》行也。 《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又棄也。 《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𠀤墟上聲。 《集韻》徹也。  又藏也。 《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 《註》去,收藏也。  又《集韻》或作弆。 《前漢·𨻰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 《註》弆,亦藏也。  又《韻會》《正韻》𠀤丘於切,音墟。疾走。 《正字通》同驅。 《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 《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官』

《唐韻》古丸切《集韻》《韻會》《正韻》沽歡切,𠀤音觀。 《說文》吏事君也。 《玉篇》宦也。 《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 《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 《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 《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 《禮·玉藻》在官不俟屨。 《註》趨君命也。 《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又事也。 《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又身有五官。 《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 《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又姓。  又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又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又叶古元切,音涓。 《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 《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