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共知


   众:很多人。大家普遍知道的。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zhòng suǒ gòng zhī
成语注音 ㄓㄨㄥˋ ㄙㄨㄛˇ ㄍㄨㄥˋ ㄓ
成语简拼 zsgz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衆所共知
成语结构  主谓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众:很多人。大家普遍知道的。


近义词



成语示例


子声望众所共知,我素识苗甚平善,何敢占骗。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 刘姓》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宋 朱熹《朱子语类 大学三》:“虽十目视十手指众所共知之处,亦自七颠八倒了,更如何地谨独。”


成语典故

为众人所知晓、熟悉。宋司马光《言张方平札子》:“方平文章之处,更无所长,奸邪贪猥,众所共知。”亦作“众所周知”。袁静《伏虎记》第五四回:“小秀才的表演是众所周知,人所公认的,只是报了个题目,就赢得了一阵掌声。”薛暮桥《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统筹安排》:“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发展工农业生产更好地来改善人民生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见“众所周知”。宋·朱熹《朱子语类·大学三》:“虽十目视十手指,~之处,亦自七颠八倒了,更如何地谨独。”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许多:与“寡”相对:~人。~多。~矢之的。芸芸~生。 许多人:大~。群~。民~。~口铄金。~目睽睽。~叛亲离。~擎易举。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相同,一样:~性。~同。同甘~苦。 彼此都具有、使用或承受:患难与~。休戚与~。 一起,一齐:~鸣。~勉。~议。~处(chǔ)。 总计,合计:~计。总~。 与,和:“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长天一色。” “共產党”的简称。

古同“恭”,恭敬。 古同“供”,供奉,供给。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使知道:通~。~照。 学识,学问:~识,求~。无~。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彼此了解:相~。~音。~近。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古同“智”,智慧。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众』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𠀤之仲切,終去聲。 《說文》多也。 《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 《易·說卦》坤爲眾。 《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 《書·湯誓》格爾眾庶。 《詩·周頌》命我眾人。 《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 《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 《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𠀤音終。義同。  又草名。 《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 《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 《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 《揚子·太𤣥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 《揚子·太𤣥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 《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字彙》同眾。 《正字通》眾字之譌。別詳目部。

『所』

《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 《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 《註》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註》幾所,猶幾許也。 《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 《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 《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共』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渠用切,蛩去聲。 《說文》同也。从廿卄。 《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 《玉篇》同也,衆也。 《廣韻》皆也。 《增韻》合也,公也。 《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 《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𠀤音恭。 《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 《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又姓。 《氏族略》以國爲氏。  又地名。 《詩·大雅》侵阮徂共。 《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𠀤恭上聲。 《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 《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又向也。 《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又姓。 《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 《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又《集韻》《正韻》𠀤居用切,恭去聲。 《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 《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 《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  又《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又《正韻》忌遇切,音具。 《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𠛬膴胖骨鱐,以待共膳。 《註》掌共,共當爲具。  又《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 《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知』

《唐韻》陟离切《集韻》《韻會》珍離切《正韻》珍而切,𠀤智平聲。 《說文》詞也。从口从矢。 《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  又《玉篇》識也,覺也。 《增韻》喩也。 《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 《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  又漢有見知法。 《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 《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  又相交曰知。 《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 《註》相親知也。  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 《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  又《爾雅·釋詁》匹也。 《詩·檜風》樂子之無知。 《註》匹也。  又《廣韻》欲也。 《禮·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  又猶記憶也。 《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又猶主也。 《易·繫辭》乾知大始。 《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 《魏了翁·讀書雜抄》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  又《揚子·方言》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謂之知。 《黃帝素問》二刺則知。 《註》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  又藥名。 《日華志》預知子,取綴衣領上,遇有蠱毒,則聞其有聲。  又地名。 《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徒敗于且知。  又《集韻》《韻會》知義切。 《正韻》知意切。𠀤與智同。 《易·臨卦》知臨大君之宜。 《荀子·修身篇》是是非非謂之知。  又姓。 《左傳》晉有知季,卽荀首也。別食知邑,又爲知氏。  又《諡法》官人應實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