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劣得所


   好的差的各得其所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yōu liè dé suǒ
成语注音 一ㄡ ㄌ一ㄝˋ ㄉㄜˊ ㄙㄨㄛˇ
成语简拼 ylds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当代
成语繁体 優劣得所
成语英文 good and bad are all properly placed and provided for
成语结构  主谓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好的差的各得其所


近义词



成语示例


我们尽量做到优劣得所


出处典源

成语典故

得所:得到合适的位置。使才德高下不同的人分别处在适合自己的位置。三国.蜀.诸葛亮《前出师表》:“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主谓 好的和坏的分别得到了所应当得到的。三国蜀·诸葛亮《前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也。”△褒义。用于形容处事得当。→各得其所 各得其宜 ?举措失当 是非不明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恶,坏:恶~。~迹。 低下,弱下:~势。~等。低~。优~。 小于一定标准的:~弧(小于半圆的弧)。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优』

《篇海類編》于求切,音尤。五穀精,如人髮白也。 《唐韻》《集韻》《韻會》於求切《正韻》於尤切,𠀤音憂。 《爾雅·釋訓》優優,和也。 《詩·商頌》敷政優優。言人君德政和樂也。  又優游,和柔也。 《詩·大雅》優游爾休矣。  又《詩·大雅》天之降罔,維其優矣。 《傳》渥也。 《箋》寬也。  又《說文》饒也。  又饒洽也。 《詩·小雅》旣優旣渥。  又有餘力也。 《論語》仕而優則學。  又勝也,對劣之稱。  又《小爾雅》優,多也。  又《正韻》調戲也。 《左傳·襄六年》宋華弱與樂轡,少相狎,長相優。  又伊優,屈曲佞媚貌。  又倡優。 《前漢·東方朔傳》朔好詼諧,武帝以俳優畜之。  又《左傳·襄二十八年》𨻰氏鮑氏之圉人爲優。 《正義》優者,戲名也。 《晉語》有優施。 《史記·滑稽傳》有優孟,優旃,皆善爲優戲,而以優著名。  又姓。  又《集韻》烏侯切,音謳。 《前漢·東方朔傳》伊優亞者,辭未定也。亞音鴉。  又通作要,平聲。 《禮·深衣》要縫半下。 《鄭註》要或爲優。

『劣』

《唐韻》《正韻》力輟切《集韻》《韻會》龍輟切,𠀤音埓。 《說文》弱也。从力少。 《徐曰》會意。 《廣韻》鄙也,少也。 《揚子·法言》彼以其回顏以其貞顏其劣乎。  又劣,薄也。僅僅不足之辭。 《宋書·劉懷貞傳》子德願善御車。常立兩柱,使其中劣,通車軸。驅牛奔,從柱閒直過。 《集韻》通作𢚃。

『得』

《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

『所』

《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 《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 《註》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註》幾所,猶幾許也。 《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 《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 《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