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差的各得其所
得所:得到合适的位置。使才德高下不同的人分别处在适合自己的位置。三国.蜀.诸葛亮《前出师表》:“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主谓 好的和坏的分别得到了所应当得到的。三国蜀·诸葛亮《前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也。”△褒义。用于形容处事得当。→各得其所 各得其宜 ?举措失当 是非不明
恶,坏:恶~。~迹。 低下,弱下:~势。~等。低~。优~。 小于一定标准的:~弧(小于半圆的弧)。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篇海類編》于求切,音尤。五穀精,如人髮白也。 《唐韻》《集韻》《韻會》於求切《正韻》於尤切,𠀤音憂。 《爾雅·釋訓》優優,和也。 《詩·商頌》敷政優優。言人君德政和樂也。 又優游,和柔也。 《詩·大雅》優游爾休矣。 又《詩·大雅》天之降罔,維其優矣。 《傳》渥也。 《箋》寬也。 又《說文》饒也。 又饒洽也。 《詩·小雅》旣優旣渥。 又有餘力也。 《論語》仕而優則學。 又勝也,對劣之稱。 又《小爾雅》優,多也。 又《正韻》調戲也。 《左傳·襄六年》宋華弱與樂轡,少相狎,長相優。 又伊優,屈曲佞媚貌。 又倡優。 《前漢·東方朔傳》朔好詼諧,武帝以俳優畜之。 又《左傳·襄二十八年》𨻰氏鮑氏之圉人爲優。 《正義》優者,戲名也。 《晉語》有優施。 《史記·滑稽傳》有優孟,優旃,皆善爲優戲,而以優著名。 又姓。 又《集韻》烏侯切,音謳。 《前漢·東方朔傳》伊優亞者,辭未定也。亞音鴉。 又通作要,平聲。 《禮·深衣》要縫半下。 《鄭註》要或爲優。
『劣』《唐韻》《正韻》力輟切《集韻》《韻會》龍輟切,𠀤音埓。 《說文》弱也。从力少。 《徐曰》會意。 《廣韻》鄙也,少也。 《揚子·法言》彼以其回顏以其貞顏其劣乎。 又劣,薄也。僅僅不足之辭。 《宋書·劉懷貞傳》子德願善御車。常立兩柱,使其中劣,通車軸。驅牛奔,從柱閒直過。 《集韻》通作𢚃。
『得』《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
『所』《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 《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 《註》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註》幾所,猶幾許也。 《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 《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 《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