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而有根据。
汉·许慎《<说文解字>序》:“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撰其说,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旨。”
真实而有根据。汉 许慎《〈说文解字〉序》:“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撰其说,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旨。” 见“信而有征”。汉·许慎《〈说文解字〉序》:“博采通人至于小大,~,稽撰其说,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旨。”
诚实,不欺骗:~用。~守。~物。~货。~誓旦旦。 不怀疑,认为可靠:~任。~托。~心。~念。 崇奉:~仰。~徒。 消息:~息。杳无音~。 函件:~件。~笺。~鸽。~访。 随便,放任:~手(随手)。~步(随意走动,散步)。~笔。~意。 同“芯”。 姓。
同“伸”,舒展开。 同“伸”,表白。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表(从……到……):从上~下。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唐韻》息晉切《集韻》《正韻》思晉切,𠀤音訊。愨也,不疑也,不差爽也。 《易·繫辭》人之所助者,信也。 《左傳·僖七年》守命共時之謂信。 又《爾雅·釋地》大蒙之人信。 《註》地氣使然也。 又《左傳·莊三年》一宿爲舍,再宿爲信。 《詩·豳風》于女信處。 又《周頌》有客信信。 《註》四宿也。 又符契曰信。 《前漢·平帝紀》漢律,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 《註》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或用木爲之。 《後漢·竇武傳》取棨信閉諸禁門。 《註》棨,有衣戟也。 又古人謂使者曰信。與訊通。 《史記·韓世家》𨻰軫說楚王,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 《司馬相如·諭巴蜀檄》故遣信,使曉諭百姓。 又州名。唐置信州,卽今廣信府。 又姓。信陵君無忌之後。 又複姓。 《何氏姓苑》有信都,信平二氏。 又《集韻》《正韻》𠀤升人切。與申同。 《易·繫辭》往者,屈也。來者,信也。 《詩·邶風》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又同身。 《周禮·春官》侯執信圭,伯執躬圭。 《註》信圭,刻人形伸也。躬圭,刻人形屈也。 又叶斯鄰切,音新。 《詩·小雅》庶民弗信。叶上親。◎按《正韻》云:韓王信本與淮隂侯同名,嫌誤讀作新。今《敘傳》韓信音新,是信本有平、去兩音,其讀平者亦音,而非叶矣。
『而』《廣韻》如之切《集韻》《韻會》人之切,𠀤音栭。 《正韻》如支切,音兒。 《說文》頰毛也。 《註》臣鉉等曰:今俗別作髵,非是。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作其鱗之而。 《註》之而,頰𩑔也。 又《玉篇》語助也。 《詩·齊風》俟我於著乎而。 又《書·洪範》而康而色。 《傳》汝當安汝顏色。 又《詩·小雅》垂帶而厲。 《箋》而亦如也。 又《詩·大雅》子豈不知而作。 《箋》而,猶與也。 又《禮·檀弓》而曰然。 《註》而,猶乃也。 又《韻會》因辭,因是之謂也。 《論語》學而時習之。 又《韻會》抑辭,抑又之辭也。 《論語》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 又《韻會》發端之辭也。 又《集韻》奴登切,音能。 《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寧。 《釋文》鄭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有』《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