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兼收并采”。广泛收罗采用。
宋·曾巩《谢章学士书》:“兼收并采,不遗偏材一曲之人者,此所以无弃材也。”
源见“兼收并蓄”。谓广泛收罗采用。宋 苏轼《密州到任谢执政启》:“欲隆太平极治之风,故开兼收并采之路。” 并列 广泛收集,合理采用。宋·曾巩《谢章学士书》:“~,不遗偏材一曲之人者,此所以无弃材也。”△多用于文艺创作方面。
加倍,把两份并在一起:~旬(两个十天)。~程。~并。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而有之。~收并蓄。~顾。~职。~任。~课。
接到,接受:~发。~信。~支。~讫。~益。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好了。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割。~成。麦~。 招回:~兵。~港。 聚,合拢:~容。~理。~集。 结束:~尾。~煞。~盘。 逮捕,拘押:~捕。~监。~押。~审。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束。~心。~伏(亦作“收服”)。
合在一起:~拢。合~。兼~。 一齐,平排着:~驾齐驱。~重(zhòng )。~行(xíng )。 连词,表平列或进一层:~且。 用在否定词前,加强否定的语气,表不像预料的那样:~不容易。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的别称。
《唐韻》古甜切《集韻》《韻會》堅嫌切《正韻》古嫌切,𠀤音縑。 《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 《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 《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 《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又姓。 《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收』《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𠀤音荍。 《說文》捕也。 《五經文字》作収,訛。 《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 《傳》收,拘收也。 又《詩·周頌》我其收之。 《傳》收,聚也。 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 《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 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 《註》收,取也。 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 《註》收,猶息也。 又《博雅》收,振也。 《中庸》振河海而不洩。 《朱傳》振,收也。 又車軫也。 《詩·秦風》小戎俴收。 《傳》收,軫也。 又夏冠名。 《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 《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又神名。 《禮·月令》其神蓐收。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舒救切,音狩。獲多也。 《禮·月令》農事備收。 《釋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又《易·井卦》井收勿幕。 《疏》凡物可收成者,則謂之收。 《朱子·本義》收,汲取也。詩救反,又如字。
『采』《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𠀤音採。 《說文》捋取也。 《詩·周南》采采卷耳。 《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又擇也。 《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 《釋文》采,擇也。 《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 《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 《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又采色。 《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 《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又物采。 《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 《文六年》分之采物。 《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 《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 《註》符采,玉橫文也。 又事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 《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又官也。 《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 《傳》采,事也。馬云:官也。 《禮·明堂位》九采之國。 《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又采地。 《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 《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又飾也。 《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 《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又墓地。 《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 《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又風采。 《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 《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 《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 《傳》采采,衆多也。 《朱註》采采,華飾也。 《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又幣也。 《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 《註》正義曰:采,幣也。 又詩篇名。 《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又姓。 《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又地名。 《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 《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又玉名。 《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 《註》晁采,玉名。 又木名。 《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 《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又草名。 《博雅》采,䆃采也。 又《韻會》《正韻》𠀤倉代切,音菜。臣食邑。 《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 《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 《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又與菜同。 《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 《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廣韻》《集韻》𠀤倉代切,音菜。埰地也。 又《集韻》此宰切,音採。 《揚子·方言》冢,或謂之埰。 《郭璞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正字通》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正韻》此宰切,𠀤同采。摘也,取也,㩜也。 《戰國策》芻牧薪採,莫敢闚東門。 《註》大者薪,小者採。 《晉書·劉琨傳》古語云:山有猛獸,藜藿爲之不採。 《唐書·地理志》開元二十一年,置十五採訪使檢察,如漢刺史之職。◎按採本从爪从木,爪即手也。後人又加手作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