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法从事


   按照军法严办。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jūn fǎ cóng shì
成语注音 ㄐㄨㄣ ㄈㄚˇ ㄘㄨㄥˊ ㄕˋ
成语简拼 jfcs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軍灋従事
成语英文 deal with accoring to military law(court-martial somebody)
成语结构  主谓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按照军法严办。



反义词



成语示例


军队的纪律是很严明的,谁违反了军令,就会军法从事。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东汉 班固《汉书 王莽传》:“敢有趁灌犯法,辄以军法从事。”


成语典故

《汉书.王莽传中》:“敢有趋讙犯法,辄以军法从事。”从事:处理。按照军中法令严办。《晋书.齐王冏传》:“有不顺命,军法从事。”《三国演义》一○七回:“臣辄敕主者及黄门令,罢爽、羲、训吏兵,以侯就第,不得逗留,以稽车驾;敢有稽留,便以军法从事。”《明史.项忠传》:“士卒畏敌不畏将,是以战无成功,宜许以军法从事。”《野叟曝言》八八回:“如兵马缺额、盔甲军器不全,轻则捆打题参,重则军法从事。” 偏正 依据军法来处理。《晋书·齐王冏传》:“有不顺命,~。”△多用于写军人违反军纪使用军队法规进行处罚。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武装部队:~威。~服。行(xíng )~。~功。~犬。~备。~纪。~衔。~阀。~令状。异~突起。溃不成~。 军队的编制单位,是“师”的上一级。 泛指有组织的集体:劳动大~。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职业:谋~(指找职业)。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服侍:~父母。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从』

《說文》從本字。 《陸佃曰》二人向陽爲从,向隂爲比。士之趨嚮,不可不愼。 《廣韻》疾容切《集韻》《韻會》《正韻》牆容切,𠀤俗平聲。 《說文》本作从。相聽也。 《書·益稷》汝無面從。 《說命》后從諫則聖。  又《廣韻》就也。 《易·乾卦》雲從龍,風從虎。 《禮·曲禮》謀于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  又《爾雅·釋詁》自也。 《詩·小雅》伊誰云從。 《箋》言譖我者,是言從誰生乎。 《晉書·明帝紀》不聞人從日邊來。  又姓。 《廣韻》漢有將軍從公。 《何氏姓苑》今東筦人。  又《廣韻》《集韻》𠀤七恭切,促平聲。 《廣韻》從容也。 《正韻》從容,舒緩貌。 《書·君𨻰》從容以和。 《禮·中庸》從容中道。  又《集韻》書容切,音舂。從容,久意。 《禮·學記》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  又《集韻》將容切,音蹤。東西曰衡,南北曰從。 《詩·齊風》衡從其畝。 《史記·蘇秦傳》從合則楚王,衡成則秦帝。  又與蹤通。 《史記·聶政傳》重自𠛬以絕從。 《前漢·張湯傳》從迹安起。  又《集韻》祖動切,音總。太高貌。 《韻會》髻高也。 《禮·檀弓》尔無從從爾。  又《集韻》鋤江切,浞平聲。義同。  又《唐韻》慈用切《集韻》《類篇》《韻會》才用切,𠀤俗去聲。 《說文》本作𨑢。隨行也。 《詩·齊風》其從如雲。 《論語》從我者,其由與。  又《韻會》從天子曰法從,侍從。 《書·囧命》其侍御僕從。 《前漢·揚雄傳》趙昭儀,每上甘泉常法從。 《註》師古曰:以法言當從耳。一曰從,法駕也。 《後漢·百官志》羽林郞掌宿衞侍從。  又《集韻》《類篇》𠀤似用切,音頌。同宗也。 《爾雅·釋親》父之世父,叔父爲從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爲從祖,祖母。 《釋名》從祖父母,言從己親祖別而下也,亦言隨從己祖以爲名也。  又《集韻》子用切。與縱同。 《禮·曲禮》欲不可從。 《論語》從之純如也。

『事』

《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𠀤音示。大曰政,小曰事。 《廣韻》使也,立也,由也。 《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 《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 《註》三公也。  又《詩·大雅》三事就緒。 《註》三農之事也。  又奉也。 《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又營也,治也。 《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又《廣韻》《類篇》𠀤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 《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詩紙切,音始。 《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疎語切,書上聲。 《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又叶常御切,音樹。 《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