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分星擘两”。
老舍《牛天赐传》二十:“更使他惭愧的是,他分三别两,谁的是谁的。”
同“分星擘两”。老舍《牛天赐传》二十:“更使他惭愧的是,他分三别两,谁的是谁的。” 并列 是三是二都分清楚。比喻清楚、明白。老舍《牛天赐传》20:“更使他惭愧的是,他~,谁的是谁的。”△多用于情状方面。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差别:霄壤之~。 分类:类~。性~。职~。级~。派~。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不要,不准:~动。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三』《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 《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 《韻會》蘇暫切。 《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 《博雅》參,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 《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 《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