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破爱


   谓对原所爱之人不忠,移情于新欢。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fēn qíng pò ài
成语注音 ㄈㄣ ㄑ一ㄥˊ ㄆㄛˋ ㄞˋ
成语简拼 fqpa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分情破愛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谓对原所爱之人不忠,移情于新欢。


近义词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明·高明《琵琶记·南浦嘱别》:“须听,我没奈何分情破爱,谁下得亏心短行。”


成语典故

谓对原所爱之人不忠,移情于新欢。明 高明《琵琶记.南浦嘱别》:“须听,我没奈何分情破爱,谁下得亏心短行?” 并列 不忠于原所爱之人,移情于新欢。元·高则诚《琵琶记·南浦嘱别》:“须听,我没奈何~,谁下得亏心短行?”△多用于爱情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绪。~怀。~操。~谊。~义。~致。~趣。~韵。性~。~愫(真情实意)。~投意合。~景交融。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人。~书。~侣。~诗。殉~。~窦初开(形容少女初懂爱情)。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欲。发~期。 私意:~面。说~。 状况:实~。事~。国~。~形。~势。~节。

碎,不完整:碗打~。~灭。~旧。~败。~落。~陋。~颜(转为笑容)。~绽(衣服裂开,指事情或说话的漏洞或矛盾)。牢不可~。 分裂:~裂。~读(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以上读音,把习惯上通常的读音之外的读音,称“破读”)。~土。 使损坏:~坏。~损。 超出:~例。~格。 花费,耗费:~费。~财。~产。 打败,打垮:~阵。~门。攻~。 揭穿:~案。~译。~获。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分』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情』

《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正韻》慈盈切,𠀤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 《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 《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 《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 《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情,實也。 《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又叶慈良切,音牆。 《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𥦬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 《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

『破』

《唐韻》《集韻》《韻會》𠀤普過切,頗去聲。壞也,剖也,裂也,劈也,坼也。 《正字通》凡物壞,及行師敗其軍,奪其地,皆曰破。說文專訓石碎,泥。  又《韻會》曲破,樂名。樂書云:唐明皇天寶,樂章多以邊地名曲。如伊州,甘州之類。曲終繁聲,名爲入破。  又《字彙補》披義切,音媲壞也。  又叶博屑切,音鷩。 《呂覽》膏以明自煎,鐸以聲自穴。翠以羽殃身,蚌以珠致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