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损谤议


   分:分担;损:损坏;谤:诽谤。同受别人的非难指责,分担责任。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fēn sǔn bàng yì
成语简拼 fsby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分:分担;损:损坏;谤:诽谤。同受别人的非难指责,分担责任。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师方壮,若萃于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亦可乎?”


成语典故

并列 同受别人的非难,同担责任。《左传·宣公十二年》:“随季曰:‘楚师方壮,若萃于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亦可乎?’”△多用于人的品性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减少:~失。~耗。~益。增~。亏~。~兵折将。 使失去原来的使用效能:~坏。破~。易~。 使蒙受害处:~害。满招~,谦受益。 用刻薄的话挖苦人:~人。 刻薄,毒辣:这话太~了。

恶意攻击别人,说别人的坏话:~讥。~讪。~议。~毁。诽~。 责备:~木(传说中舜设立的供人写谏言的木牌,后代仿效。亦称“华表木”)。“厉王虐,国人~王”。

意见,言论:~论。提~。建~。 讨论,商量:商~。会~。协~。~案。~决。~价。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恐招物~。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驳~。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分』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