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分文不取”。
见“分文不取”。《浮生六记》卷3:“祖父所遗房产,不下三四千金,既已~,岂自己行囊亦舍去也。”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细长而尖的毛:~毛。~发(fà)。~末(喻极微小的数量或部分)。丝~。 指毛笔:挥~。~素。 中国的秤或戥子上的提绳:头~。二~。 中国市制计量单位,十毫等于一厘(长度、地积、重量单位);一百平方毫等于一平方厘(面积单位)。 方言,货币单位,角、毛。 数量极少,一点儿(限用于否定式):~不费力。~无二致。 与某一物理量的单位连用时,表示该量的千分之一:~米(公制长度单位,“米”的千分之一。)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毫』《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胡刀切,音豪。長銳毛也。 《老子·道德經》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前漢·鮑宣傳》有益毫毛。 又言物細曰秋毫,言毫至秋極纖細也。 《孟子》明足以察秋毫之末。 《莊子·知北遊》秋毫爲小,待之成體。 《前漢·高帝紀》沛公入關,秋毫無犯。 又《謝察微·算經》十絲曰毫,十毫曰釐。 《禮·經解》差若毫釐,謬以千里。 《晉書·虞預傳》毫釐之失。 又筆謂之毫。 《陸機·文賦》或含毫而邈然。 《唐書·劉知幾傳》每記事載言,則閣筆相視,含毫不斷。 又蘸筆曰濡毫,落筆曰揮毫。 又姓。漢毫康,封安陽侯。 又修毫,狗名。 《西京雜記》李亨好馳駿狗,有修毫、釐睫、白望、靑曹之名。 《說文》作豪。籀文作毫。 《正字通》毫、豪雖通,然《山海經》豪豬可借毫,孟子《豪傑》之士,《淮南子》智過百人謂之豪,當用豪,俗溷爲一,非。 又《姓譜》毫、豪分二姓。
『不』《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