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分别治理。②利用手段使国家、民族或宗教等产生分裂,然后对其进行控制和统治。
①分别治理。②利用手段使国家、民族或宗教等产生分裂,然后对其进行控制和统治。
维护国与国之间友爱关系,互利与和平事业,反对民族奴役,反对分而治之的策略。宋庆龄《人民团结起来是不可战胜的》
清·俞樾《群经平议·周官二》“巫马下士二人医四人”:“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是亦不自医也。”
分开治理、管理。也指有意制造分裂以利统治。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七五章:“乃是帝国主义对待落后国家一贯采取的‘分而治之’的政策,打算以长江为界,制造两个中国。” 连动 分开管理或统治。帝国主义维护殖民统治,进行对外扩张的一种手段。《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75章:“乃是帝国主义对待落后国家一贯采取的‘~’的政策,打算以长江为界,制造两个中国。”△多用于政治方面。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表(从……到……):从上~下。
管理,处理:~理。~家。~丧。~标。~本。~国安邦。自~。统~(a.管理;b.分配)。 整理:~河。~水。 惩办:~罪。处(chǔ)~。 医疗:~病。~疗。医~。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蝗。~蚜虫。 从事研究:~学。~史。 安定:~世。~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所。 姓。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而』《廣韻》如之切《集韻》《韻會》人之切,𠀤音栭。 《正韻》如支切,音兒。 《說文》頰毛也。 《註》臣鉉等曰:今俗別作髵,非是。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作其鱗之而。 《註》之而,頰𩑔也。 又《玉篇》語助也。 《詩·齊風》俟我於著乎而。 又《書·洪範》而康而色。 《傳》汝當安汝顏色。 又《詩·小雅》垂帶而厲。 《箋》而亦如也。 又《詩·大雅》子豈不知而作。 《箋》而,猶與也。 又《禮·檀弓》而曰然。 《註》而,猶乃也。 又《韻會》因辭,因是之謂也。 《論語》學而時習之。 又《韻會》抑辭,抑又之辭也。 《論語》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 又《韻會》發端之辭也。 又《集韻》奴登切,音能。 《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寧。 《釋文》鄭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治』《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正韻》陳知切,𠀤音持。水名。 《說文》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 又水,出泰山。 《前漢·地理志》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治水所出,南至下邳入泗。 又《集韻》湯來切,音胎。水名。水出鴈門郡。 《前漢·地理志》鴈門郡隂館累頭山,治水所出,東至泉州入海。 又理也。 《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七日嬪婦,化治絲枲。 又盈之切,音怡。義同。 又《廣韻》《集韻》《韻會》直利切《正韻》直意切,𠀤音穉。亦理也。 《荀子·修身篇》少而理曰治。 又𥳑習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治其大禮。 又校也。 《戰國策》皆無敢與趙治。 又有所求乞也。 《周禮·地官·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聽之。 又監督也。 《周禮·地官·鄕師》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又聽獄之成辭亦曰治。 《周禮·秋官·方士》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 《註》所上治,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 又才多亦曰治。 《左傳·莊九年》鮑叔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 《註》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 又道家靜室曰治。 《六朝詩話》送謝靈運於杜治,猶今之宮觀也。 又所都之處曰治。 《前漢·田儋傳》更王膠東,治卽墨。 《註》治,謂都之也。 又州郡所駐曰治,如蜀刺史曰治成都,揚刺史曰治會稽。 《毛氏韻增》治字本平聲,脩治字借爲去聲,經典釋文治字平聲皆無音,假借治道平治字,𠀤直吏切。 《集韻》治古作乿。註詳水部五畫。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