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若两途


   判:区别。指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pàn ruò liǎng tú
成语简拼 prlt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判:区别。指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成语示例


其串同土棍,则彼此~,拒之惟恐不平,避之惟恐不远。 清·林则徐《覆奏查办灾赈情形折》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明·海瑞《凡廖锦台膺首荐序》:“人之所以责官,人之所以责士,判然两途矣。”


成语典故

见“判然两途”。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 分开,截然不同:~然。~若两人。~若鸿沟。 评定:裁~。谈~。~卷子。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词。~决。~案。 古代官名:通~。~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如果,假如:~果。倘~。假~。天~有情天亦老。 如,像:年相~。安之~素。旁~无人。置~罔闻。门庭~市。 你,汝:~辈。“更~役,复~赋,则何如?” 约计:~干(gān )。~许。 此,如此:“以~所为,求~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 顺从:“曾孙是~。” 指“海若”(古代神话中的海神):“望洋向~而叹。” 指“若木”(古代神话中的树名)。 指“杜若”(古书上说的一种香草):“沐兰泽,含~芳”。~英(“杜若”的花)。 文言句首助词,常与“夫”合用:“~夫阴雨霏霏,连月不开。” 用在形容词或副词后,表示事物的状态:“桑之未落,其叶沃~”。

〔般若〕见“般3”。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道路:路~。~径。旅~。长~。坦~。日暮~穷。前~。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判』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普半切,音泮。 《說文》分也。从刀,半聲。 《玉篇》分散也。  又《增韻》半也。 《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 《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 《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又斷也。 《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又通作牉。 《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 《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又通作泮。 《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若』

《唐韻》而灼切《集韻》《韻會》《正韻》日灼切,𠀤音弱。 《說文》若,擇菜也。  又《玉篇》杜若,香草。 《楚辭·九歌》采芳洲兮杜若。 《夢溪筆談》杜若,卽今之高良薑。  又順也。 《書·堯典》欽若昊天。 《傳》敬順也。 《詩·小雅》曾孫是若。  又汝也。 《儀禮·士昏禮》勗帥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 《晉語》晉文公謂勃鞮曰:爾爲惠公從余于渭濵,命曰三日,若宿而至。  又如也。 《書·盤庚》若網在綱。  又乃也。 《周語》必有忍也,若能有濟也。  又語辭。 《儀禮·士相見禮》君若降送之,則不敢顧。 《疏》若者,不定之辭也。  又《前漢·武帝紀》民年九十以上,爲復子若孫。 《註》若者,豫及之辭也。  又若若,垂貌。 《前漢·石顯傳》印何纍纍綬若若耶。  又《莊子·秋水篇》向若而歎。 《註》若,海神。  又歲名。 《爾雅·釋天》太歲在丑曰赤奮若。  又若木。 《淮南子·地形訓》若木在建木西。 《楚辭·天問》若華何光。 《註》若木何能有明赤之光華乎。  又水名。 《水經注》若水東南流,鮮水注之。  又姓。 《正字通》漢下邳相若章。  又《廣韻》人者切,音惹。乾草也。  又般若,梵語謂智慧也。 《晉書·曇霍傳》霍持一錫杖,令人跪,曰:此是波若眼。  又《韻會》浮屠所居,西域謂之蘭若。 《柳宗元文》蘭若眞公。 《註》官賜額者爲寺,私造者爲招提、蘭若。  又人賒切,音婼。蜀地名。 《前漢·地理志》若屬南郡,春秋傳作鄀。 《唐韻古音》讀汝三略,尊𤰞相若,强弱相虜。古人讀若字爲汝,故傳記之文,多有以若爲汝者。《史記·項羽本紀》云:吾翁卽若翁,《漢書》云吾翁卽汝翁,此可據也。

『途』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同都切,音徒。 《玉篇》路也。 《廣韻》道也。  又通作涂、塗。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經涂九軌。 《論語》遇諸塗。  又叶徒故切,音度。 《張衡·思𤣥賦》雲師𩅾以交集兮,凍雨沛其灑途。轙琱輿而樹葩兮,擾應龍以服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