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民:使人民劳累;伤:耗费。既让人民劳累受苦;又耗费了资财。指滥用人力物力;造成浪费。
《元史 李元礼传》:“而又劳民伤财,以奉土木。”
既使人民劳苦,又耗费财物。《元史.李元礼传》:“夫财不天降,皆出于民,今日支持调度,方之曩时百倍,而又劳民伤财,以奉土木,四也。”鲁迅《致章廷谦》:“那边虽曰北平,而同属中国,由我看来,恐未必能特别光明,而况搬来搬去,劳民伤财,于实际殊不值得也。”亦作“费财劳民”。《晏子春秋.谏下》:“诚费财劳民以为无功,又从而怨之,是寡人之罪也。” 并列 既使人民劳苦,又耗费财力。语本《易经·节》:“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从维熙《走向混沌》:“有人揭发张沪在党内曾提出过‘五一节搞大规模的游行实属~’之类的意见。”△贬义。用于行为举动。 →劳师糜饷 费财劳民 ?与民休息。也作“劳民费财”。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受损坏的地方:工~。~痕。 损害:~了筋骨。~脑筋。~神。劳民~财。 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风。~寒。 因过度而感到厌烦:~食。 妨碍:无~大体。 悲哀:悲~。哀~。神~。感~。~悼。~逝(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 得罪:~众。开口~人。
金钱和物资:~产。~富。~经。~贸。~东。~政。~务。~会(kuài )。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