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剪之欢


   本指周朝人民思慕如公奭的德行,互相勉励,不要剪伐召公曾在下面休憩过的甘棠树。后用来比喻不遗弃友人的遗物。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wù jiǎn zhī huān
成语简拼 wjzh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本指周朝人民思慕如公奭的德行,互相勉励,不要剪伐召公曾在下面休憩过的甘棠树。后用来比喻不遗弃友人的遗物。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分陕流勿剪之欢,来仕允克施之誉。”


成语典故

《诗经.召南.甘棠》:“蔽芾(fèi)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bá休止于草舍中)。” 原意是指周朝人民思慕召公奭(shì)的德行,互相勉励,不要剪伐召公曾在下面休憩过的那棵甘棠树。后以喻不遗弃友人的遗物。 《文选》南朝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分陕流勿剪之懽(欢),来仕允克施之誉。” 《三国志.蜀书.彭羕传》:“体公刘之德,行勿剪之惠。”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副词,不,不要:请~动手。~谓言之不预(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

一种铰东西的用具:~刀。 像剪子的东西:火~。夹~。~床。 用剪子铰:~断。~开。~影。~报。~纸。~裁。 除掉:~除。~灭。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勿』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文拂切,音物。 《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 《集韻》或作𣃦。  又通作物。 《周禮·春官·司常》九旗雜帛爲物。  又《玉篇》非也。 《廣韻》無也。 《增韻》毋也。 《韻會》莫也。 《通志》勿,州里之旗也。而爲勿不之勿,借同音,不借義。 《論語》非禮勿視。 《朱註》勿者,禁止之辭。  又《韻會》愨愛貌。 《禮·祭義》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 《註》猶勉勉也。  又《六書正譌》事物之物,本只此字,後人加牛以別之。  又《顏氏家訓篇》書翰稱勿勿,不知所由。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及考《說文》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 《東觀餘論》今俗勿中加點作匆,爲怱遽字,彌失眞矣。  又《正韻》莫勃切,音沒。掃塵也。 《禮·曲禮》䘏勿驅塵。

『剪』

《唐韻》卽淺切《韻會》子淺切《正韻》子踐切,𠀤箋上聲。 《玉篇》俗翦字。

『之』

《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