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纠正;济:救助。拯救社会时局和风气,使之归于正道。
《宋书 明帝纪》:“王公卿尹,群僚庶官,其有嘉谋直献,匡俗济时,咸切事陈奏,无或依隐。”
匡:纠正。济:救助。匡救社会与时俗,使之归于正道。《宋书.明帝纪》:“王公卿尹,群僚庶官,其有嘉谋直献,匡俗济时,咸切事陈奏,无或依隐。”亦作“匡时济俗”。唐.元稹《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一道》:“故禹拜昌言而嘉猷罔伏,汉征极谏而文学稍进,匡时济俗,罔不率繇。” 并列 匡,纠正;救,救助。指匡救社会与时俗,使之走向正道。《宋书·明帝纪》:“王公卿尹,群僚庶官,其有嘉谋直献,~,咸切事陈奏,无或依隐。”△褒义。→革除时弊 涤瑕荡秽 移风易俗 ?藏垢纳污 因循守旧。也作“匡时济世”、“匡时济俗”。
纠正;~正。~谬。 救:~救。~复。~时济世。 辅助,帮助:~助。~扶。~我不逮(帮助我所做不到的)。 粗略计算,估计,预料:~算。~计。 古同“筐”。 姓。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尚。风~。习~。约定~成(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 大众化的,最通行的,习见的:~名。~语。~曲。雅~共赏。 趣味不高的,令人讨厌的:~气。~物。鄙~。粗~。庸~。 凡世间,相对于仙佛僧道:~人。世~。僧~。凡夫~子。
渡,过河:同舟共~。 对困苦的人加以帮助:~世。救~。赈~。周~。接~。 补益:无~于事。
〔~水〕古水名,源于今中国河南省,流经山东省入渤海。 (濟)
《唐韻》去王切《集韻》《韻會》《正韻》曲王切,𠀤音劻。 《說文》飯器也,筥也。一曰正也。 《論語》一匡天下。 《前漢·揚雄傳》匡雅頌。 又《玉篇》方正也。 《爾雅·釋詁》匡,方也。 《詩·小雅》旣匡旣敕。 又救也。 《書·盤庚》不能胥匡以生。 《孝經·事君章》匡救其惡。 又斜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輪雖敝,不匡。 又《廣韻》輔助也。 《前漢·宣帝紀》以匡朕之不逮。 又地名。 《韻會》𨻰留有匡城。 又姓。 《風俗通》匡,魯邑也。句須爲之宰,其後氏焉。漢有匡衡。 又與恇同。恐也。 《禮·禮器》年雖大,殺衆不匡懼。 又與眶同。目匡也。 《史記·淮南王安傳》涕滿匡而橫流。 又烏光切,音汪。與尩通。廢疾也。 《荀子·正論篇》傴巫跂匡大。跂原字从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