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人如有不善,众人则争相指责。语本《礼记 大学》:“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谓人如有不善,众人则争相指责。语本《礼记 大学》:“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新唐书·柳沘传》:“实艺懿行,人未必信;纤瑕微累,十手争指矣。”
语出《礼记·大学》:“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谓人如有不善,众人则争相指责。语出《礼记.大学》:“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新唐书.柳玭传》:“实艺懿行,人未必信;纤瑕微累,十手争指矣。” 见“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新唐书·柳玭传》:“纤瑕微累,~矣。”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表示多、久:~室九空。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心。棘~(形容事情难办,像荆棘刺手)。着(zhuó)~(开始做,动手)。~不释卷。 拿着:人~一册。 亲自动手:~稿。~迹。~令。~书(a.笔迹;b.亲笔书信)。 技能、本领:~法(技巧,方法)。~段。留一~。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国~。扒~。生产能~。 小巧易拿的:~枪。~册。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力求实现:~取。~气。~胜。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意向针对:~标。~定。 古同“旨”,意义,目的。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𠀤音拾。 《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 《易·繫辭》天九地十。 《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 《孟子》或相什百。 《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 《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手』《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𠀤音首。 《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 《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 《師古註》及掌謂之手。 《易·說卦》艮爲手。 《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 《禮·玉藻》手容恭。 又以手執器亦曰手。 《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 《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 《註》言手擊之。 又叶尸周切,音收。 《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又叶賞呂切,音黍。 《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又叶矧視切,音矢。 《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又《說文》拳也。 《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𠀤音旨。 《說文》手指也。 《易·說卦》艮爲指。 《疏》取其執止物也。 《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 《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 《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 《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 《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 《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 《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 《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 《註》指事使人也。 《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 《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 《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 《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 《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 《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 《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 《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 《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 《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集韻》或从月作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