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即使犯十次死罪也予宽恕。
谓即使犯十次死罪也予宽恕。
《北史·艺术传·皇甫玉》:“孝昭赐赵郡王十死不问,王喜曰:‘皇甫玉相臣,云当恶死,今复何虑?’”
谓即使犯十次死罪也予宽恕。《北史.艺术传上.皇甫玉》:“孝昭赐赵郡王十死不问,王喜曰:‘皇甫玉相臣,云当恶死,今复何虑?’” 主谓 就是犯了死罪也都予以宽恕。《北史·艺术传上·皇甫玉》:“孝昭赐赵郡王~,王喜曰:‘皇甫玉相臣,云当恶死,今复何虑?’”△多用于执行刑法方面。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表示多、久:~室九空。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丧失生命,与“生”、“活”相对:~亡。~讯。~刑。~囚。~棋。~地。生离~别。~有余辜。 不顾生命:~志(牺牲生命的决心)。~士(敢死的武士)。~战。 固执,坚持到底:~心塌地。~卖力气。 无知觉:睡得~。 不活动,不灵活:~结。~理。~板。 不通达:~胡同。~路一条。 过时,失去作用:~文字。 极,甚:乐~人。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𠀤音拾。 《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 《易·繫辭》天九地十。 《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 《孟子》或相什百。 《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 《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死』《廣韻》息姊切《集韻》《韻會》《正韻》想姊切,𠀤斯上聲。 《白虎通》死之言澌,精氣窮也。 《釋名》死者,澌也,若冰釋澌然盡也。 《莊子·知北遊》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爲生,散則爲死。 《關尹子·四符篇》生死者,一氣聚散耳。 《禮·曲禮》庶人曰死。 《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 又《周禮·天官·疾醫註》少曰死,老曰終。 又《山海經》有不死國,在南海大荒中。 《郭璞贊》赤泉駐年,神木養命。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又圓丘山有不死樹。 《郭璞贊》萬物暫見,人生如寄。不死之樹,壽蔽天地。 又《山海經》流沙之東,黑水之閒,有不死山。 又《劉孟會云》祖州海島產不死草,一株可活一人。 又姓。自、死、獨、膊,代北四姓也。見《氏族略》。 又叶息利切,音四。 《宋玉·九辯》願徼𡴘而有待兮,泊莽莽與埜艸同死。叶上至。 《說文》从人作𣦸。 又𣦹,同。
『不』《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