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个人的言论行动总是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允许做坏事,做了也不可能隐瞒。
西汉 戴圣《礼记 大学》:“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礼记.大学》:“曾子曰:‘十目所见,十手所指,其严乎’!”意谓一个人的言行举止,总有许多人监视着,不可不谨慎。亦指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往往要受别人的监督,做了坏事,也绝对不能遮人耳目,隐瞒下去。宋《二程金书.程氏经说五》:“十目所见,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其他 形容言行受到众人的监视和指斥。语出《礼记·大学》:“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朱自清《你我》:“虽~,视他们的,指他们的,管不着。”△贬义。多用于描写不端的言行。也省作“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十手争指”。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表示多、久:~室九空。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眼睛:~光。醒~。历历在~。~指气使(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亦作“颐指气使”)。 看,视:~语。~论(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 想要达到的地点、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的(dì)(亦指箭靶的中心)。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条~。纲举~张。 名称:数~。巧立名~。 标题:~录。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在“纲”以下,“科”以上:鸟纲中有雁形~和鸡形~。 孔眼:网~。 指为首的人:头~。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表示多、久:~室九空。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心。棘~(形容事情难办,像荆棘刺手)。着(zhuó)~(开始做,动手)。~不释卷。 拿着:人~一册。 亲自动手:~稿。~迹。~令。~书(a.笔迹;b.亲笔书信)。 技能、本领:~法(技巧,方法)。~段。留一~。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国~。扒~。生产能~。 小巧易拿的:~枪。~册。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意向针对:~标。~定。 古同“旨”,意义,目的。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𠀤音拾。 《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 《易·繫辭》天九地十。 《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 《孟子》或相什百。 《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 《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目』《唐韻》《集韻》《韻會》𠀤莫六切,音牧。 《說文》人眼,象形,重童子也。 《春秋元命苞》肝之使也。 《韓詩外傳》心之符也。 《禮·郊特牲》氣之淸明者也。易說卦離爲目。 《註》南方之卦,主視。故爲目。 《書·舜典》明四目。 《註》廣四方之視,以決天下壅蔽。 又《博雅》視也。凡注視曰目之。 《史記·𨻰丞相世家》𨻰平去楚,渡河,船人疑其有金,目之。 又動目以諭也。 《前漢·高帝紀》范增數目羽擊沛公。 又含怒側視也。 《周語》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又《小爾雅》要也。 《周禮·春官》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四曰巫目。 《疏》是要目之事。 又見也。 《公羊傳·桓二年》內大惡諱,此其目言之何遠也。 《註》目,見也,斥見其惡也。 又稱也。 《穀梁傳·隱元年》段,鄭伯弟也。以其目君,知其爲弟也。 《註》謂稱鄭伯。 又條目。 《論語》請問其目。 《註》條件也。 《前漢·劉向傳》校中祕書,各有條目。 又節目。 《禮·學記》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方氏曰:節則木理之剛,目則木理之精。 又題目。 《後漢·許劭傳》曹操微時,常求劭爲己目。 《註》命品藻爲題目。 《晉書·山濤傳》甄拔人物,各有題目,時稱山公啓事。 又凡目。 《周禮·天官·小宰》師掌官成,以治凡。司掌官法,以治目。 《公羊傳·僖五年》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 《春秋·繁露》目者,偏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事也。 又科目。 《舊唐書·懿宗紀》以宋震胡德融,考科目舉人。 《宋史·選舉志》宋之科目有進土,有諸科,有武舉,常選外又有制科,有童子舉,而進士得人爲盛。 又黃目,周彝名。 《禮·明堂位》鬱尊用黃目。 又暉目,鴆鳥也。 《淮南子·繆稱訓》暉目知晏。 《註》晏,無雲也。天將晏靜,暉目先鳴。 又比目,魚名。不比不行。亦謂之鰈。見《爾雅·釋地》。 又橫目,傅草別名。鬼目,苻草別名。俱見《爾雅·釋草》。 又海外有一目國,一目中其面而居。見《山海經》。 又天目,山名。 《元和地志》上有兩峰,峰頂各一池,若天左右目。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河目縣,屬幷州。 又州名。 《唐書·地理志》目州隷隴右道。 又姓。 《潛夫論》目夷氏,子姓,宋微子後。 又目宿,草名。通作𥄕。 《前漢·西城傳》馬耆目宿。 《史記·大宛傳》作苜蓿。 又叶莫筆切,音密。 《夏侯湛抵疑》心有窮志,貌有飢色。吝江河之流,不以躍舟船之檝。惜東壁之光,不以寓貧婦之目。
『所』《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 《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 《註》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註》幾所,猶幾許也。 《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 《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 《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十』《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𠀤音拾。 《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 《易·繫辭》天九地十。 《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 《孟子》或相什百。 《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 《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手』《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𠀤音首。 《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 《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 《師古註》及掌謂之手。 《易·說卦》艮爲手。 《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 《禮·玉藻》手容恭。 又以手執器亦曰手。 《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 《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 《註》言手擊之。 又叶尸周切,音收。 《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又叶賞呂切,音黍。 《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又叶矧視切,音矢。 《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又《說文》拳也。 《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所』《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 《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 《註》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註》幾所,猶幾許也。 《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 《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 《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𠀤音旨。 《說文》手指也。 《易·說卦》艮爲指。 《疏》取其執止物也。 《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 《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 《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 《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 《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 《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 《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 《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 《註》指事使人也。 《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 《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 《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 《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 《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 《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 《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 《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 《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 《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集韻》或从月作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