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事穷理


   谓根据事实深究它的道理。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jí shì qióng lǐ
成语注音 ㄐ一ˊ ㄕˋ ㄑㄩㄥˊ ㄌ一ˇ
成语简拼 jsql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近代
成语繁体 即事窮理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谓根据事实深究它的道理。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清·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


成语典故

谓根据事实深究它的道理。清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士文伯论日食》:“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 偏正 根据事实尽力地探求道理。清·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士文伯论日食》:“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多用于对哲理寻求。→实事求是?立理限事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就是:知识~力量。 当时或当地:~日。~刻。~席。~景。在~。~兴(xìng )。 就,便:黎明~起。 假如,倘若:~使。~便(biàn )。~或。~令。 靠近:不~不离。 到,开始从事:~位。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职业:谋~(指找职业)。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服侍:~父母。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肌~。条~。事~。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由。~性。~智。~论。~喻。~解。~想。道~。~直气壮。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疗。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财。~事。管~。自~。修~。总~。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睬。答~。 古代指狱官、法官。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即』

《玉篇》卽今作即。

『事』

《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𠀤音示。大曰政,小曰事。 《廣韻》使也,立也,由也。 《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 《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 《註》三公也。  又《詩·大雅》三事就緒。 《註》三農之事也。  又奉也。 《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又營也,治也。 《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又《廣韻》《類篇》𠀤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 《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詩紙切,音始。 《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疎語切,書上聲。 《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又叶常御切,音樹。 《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理』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𠀤音里。 《說文》治玉也。 《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 《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 《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 《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 《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又《玉篇》正也。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 《註》理,正也。  又《玉篇》道也。 《廣韻》義理。 《易·繫辭》易𥳑而天下之理得矣。 《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 《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又性也。 《禮·樂記》天理滅矣。 《註》理,猶性也。  又條理也。 《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 《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又《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禮·中庸》文理密察。 《朱註》理,條理也。  又《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 《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又《玉篇》文也。 《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 《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又《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 《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 《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又分也。 《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 《註》理,分也。 《釋文》分,扶問反。  又賴也。 《孟子》大不理於口。  又《廣韻》料理。 《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𨜮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又《韻會》治獄官曰理。 《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 《註》理,治獄官也。 《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又媒也。 《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 《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又姓。 《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又紙名。 《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又與李通。 《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 《註》使人也。 《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 《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 《史記·天官書》作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