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憎恶;雉:野鸡。憎恶家鸡,喜欢野鸡。原意是晋庚翼把自己的书法喻为家鸡,把王羲之的书法喻为野鸡。比喻贱近贵远。
厌:憎恶;雉:野鸡。憎恶家鸡,喜欢野鸡。原意是晋庚翼把自己的书法喻为家鸡,把王羲之的书法喻为野鸡。比喻贱近贵远。
晋·何法盛《晋中兴书》第七卷:“在荆州与都下书云:‘小儿辈贱厌家鸡,爱野雉,皆进逸少书,须吾还,当比之。’”
晋·何法盛《晋中兴书》第七卷:“在荆州与都下书云:‘小儿辈贱厌家鸡,爱野雉,皆进逸少书,须吾还,当比之。’”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庭。~眷。~长(zhǎng )。~园。~谱。~塾。~乡。~风。~训。~规。~喻户晓。如数~珍。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老~。安~。 居住:“可以~焉”。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祖。~父。~翁。~母。~慈。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畜。~禽。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农~。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行(háng )~。作~。科学~。 学术流派:儒~。法~。道~。墨~。纵横~。诸子百~。 量词,用于计算家庭或企业:一~人家。 姓。
词尾,指一类的人:老人~。 用在男人的名字或排行后面,指他的妻:水生~
词尾,同“价”:整天~。成年~。
郊外,村外:~外。~景。~游。~趣。~餐。~战。四~。郊~。 界限,范围:分~。视~。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cháo )”相对:朝~。下~。在~。~史。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蛮。粗~。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心。 不受约束:心玩儿~了。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生。~兽。~味。~花。~菜。
鸟,雄的羽毛很美,尾长;雌的淡黄褐色,尾较短。善走,不能久飞。肉可食,羽毛可做装饰品。通称“野鸡”。 古代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城墙:~堞。
《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𠀤音加。 《說文》家居也。 《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 《詩·周南》宜其室家。 《註》家謂一門之內。 又婦謂夫曰家。 《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 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 《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 《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 《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 又天家,天子之稱。 《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 又居其地曰家。 《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 又著述家。 《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罷黜百家。 又《太史公自序》成一家之言。 又家人,易卦名。 又姓。漢劇令家羨,宋家鉉翁。 又《集韻》古胡切,音姑。 《詩·豳風》予未有室家。叶上据荼。 又《小雅》復我邦家。叶上居樗。 又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卽超妹。 又叶古俄切,音歌。 《古雉朝飛操》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 又《孔臧·蓼賦》苟非德義,不以爲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 又叶古暮切,音固。 《焦氏·易林》三足孤鳥,靈明爲御。司過罰惡,自殘其家。 《說文》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後人借爲室家之家。○按《六書故》作①,人所合也。从㐺,三人聚宀下,①之義也。乑古族字,乑譌爲豕,《說文》謂从豭省,無義。①字从宀从㐺,或从宀从乑。乑字从亻从人人,與㐺形近。 又𡦼。
『野』《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𠀤音也。 《說文》郊外也。 《易·同人》同人于野,亨。 《疏》野,是廣遠之處。 《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 《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 《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 《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 《論語》質勝文則野。 《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 《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 《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𡨥各保其徵。 《註》野司𡨥,縣士也。 《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 《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 《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 《傳》猪野,地名。 《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 《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 《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 《書·禹貢》大野旣豬。 《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 《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𠀤與墅同。 《集韻》田廬也。 《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 《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 《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 《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 《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雉』《唐韻》《集韻》直几切《韻會》《正韻》丈几切,𠀤音薙《說文》雉有十四種。 《爾雅·釋鳥》鷂雉、鷮雉、鳪雉、鷩雉、秩秩海雉、鸐山雉、雗雉、鵫雉。雉絕有力奮。伊洛而南,素質五彩皆備成章曰翬。江淮而南,靑質五彩皆備成章曰鷂。南方曰𠷎,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 《疏》別諸雉之名也。 《易·說卦》離爲雉。 《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 《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又《爾雅·釋鳥》鵽鳩,𡨥雉。 《註》𡨥雉,一名鵽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 《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 《註》雉,長三丈,高一丈。 《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 《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 《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 《註》雉,公宮之南門。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 《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又《爾雅·釋詁》雉,𨻰也。 《註》義未詳。 又《揚子·方言》雉,理也。 又《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 《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又《集韻》序𡛷切,音䒨。本作𤉡。詳𤉡字註。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 《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 《註》雉,羊氏反。 《又》南陽郡雉縣。 《註》弋爾反。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𥏪𥩤。 又直利切,音稚。野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