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和给予是有节制的,比喻不苟贪得。
获取和给予是有节制的,比喻不苟贪得。
《淮南子·本经训》:“取予有节,出入有时。”
《淮南子?本经训》:“取予有节,出入有时。”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予』《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𠀤音與。賜也。 《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予之。 《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奪。通作與。 又《博雅》大予,樂名。 《註》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 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𠀤與余同。我也。 《郭忠恕·佩觿集》予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 《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予一人。鄭康成註:余予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予爲余。爾雅: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予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予,相推予也。余,詞之舒也。各有意義,本非古今字別也。歷觀詩賦,予無余音。 又《吳棫·韻補》予當讀與。詩或敢侮予,將伯助予。楚辭:目眇眇兮愁予,何壽夭兮在予。皆無余音。
『有』《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