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法:取为法则。比喻效仿于高超、精湛的学识、技艺等,也只能达到中等水平。
取法:取为法则。比喻效仿于高超、精湛的学识、技艺等,也只能达到中等水平。
唐·李世民《帝范》:“汝当更求古之哲王以为师,如吾,不足法也。夫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不免为下。”
取法:取为法则。采取上好的作为法则,也仅仅能得到中等的。唐太宗《帝范》:“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不免为下。”也作 ① 【取法于上,仅得乎中】。孙中山《中国民主革命之重要》:“语曰:取法于上,仅得乎中。择其中而取法之,是岂智者所为耶?” 其他 选取上等的法则或准则,达到的目标、目的只是中等。语出唐太宗《帝范》:“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不免为下。”△用来阐明低标准严要求的道理。也作“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于上,仅得乎中”。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介词(➊在,如“生~北京”;➋到,如“荣誉归~老师”;➌对,如“勤~学习”;➍向,如“出~自愿”;➎给,如“问道~盲”;➏自,从,如“取之~民”;➐表比较,如“重~泰山”;➑表被动,如“限~水平”)。 后缀(➊在形容词后,如“疏~防范”;➋在动词后,如“属~未来)。 姓。
位置在高处的,与“下”相对:楼~。~边。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古。~卷。 等级和质量高的:~等。~策。~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 由低处到高处:~山。~车。~升。 去,到:~街。 向前进:冲~去。 增加:~水。 安装,连缀:~刺刀。~鞋(亦作“绱鞋”)。 涂:~药。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课。~班。 拧紧发条:~弦。 登载,记:~账。 用在名词后边,表示时间、处所、范围:晚~。桌~。组织~。 用在动词后边,表示开始、继续、趋向、完成:爬~来。锁~。选~代表。 达到一定的程度或数量:~年纪。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1”。
〔~声〕汉语声调之一,普通话上声(第三声)。
不过,才:不~如此。绝无~有。~只(仅仅)。
将近,几乎:士卒~万人。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郦食(yì)~〕中国汉代人
和四方、上下或两端距离同等的地位:~心。当(dàng)~。~原。~华。 在一定范围内,里面:暗~。房~。~饱。 性质或等级在两端之间的:~辍(中途停止进行)。~等。~流砥柱。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在研究~。 特指“中国”:~式。~文。 适于,合于:~看。
恰好合上:~选。~奖。~意(会意,满意)。 受到,遭受:~毒。~计。 科举考试被录取:~举。~状元。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法』《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于』《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𠀤音迂。 《爾雅·釋詁》于,曰也。 又往也。 《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 《詩·小雅》王于出征。 又《儀禮·士冠禮》宜之于假。 《註》于,猶爲也。宜之見爲大矣。 又《聘禮》賄在聘于賄。 《註》于讀曰爲。言當視賓之禮,而爲之財也。 又《司馬相如·長門賦敘》因于解悲愁之辭。 又未定之辭。 《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于者何。歸于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 《韓愈·上宰相書》于于焉而來矣。 又于于,自足貌。 《莊子·應帝王》其臥徐徐,其覺于于。 又鐘兩口之閒曰于。 《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爲鐘,兩欒謂之銑,銑閒謂之于。 又《前漢·元后傳》衣絳緣諸于。 《註》大掖衣也。 又《唐書·元德秀傳》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以聲樂集,德秀惟樂工十人,聮袂歌于蔿于。 又草名。 《爾雅·釋草》茜,蔓于。 《註》生水中。一名軒于。 《司馬相如·子虛賦》菴閭軒于。 又木名。 《爾雅·釋木》棧木,于木。 《註》僵木也。江東呼木觡。 又淳于,縣名。今密州安丘縣,古淳于國。 又姓。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以國爲氏,後因去邑爲于。 又淳于,宣于,鮮于,多于,𨷖于,皆複姓。 又三氏姓。勿忸于,阿伏于,見《魏書·官氏志》。 又助語辭。 《詩·召南》于沼于沚。 《朱傳》于,於也。 《周易》《毛詩》於皆作于。于於古通用。 又《集韻》邕俱切,音紆。廣大貌。 《禮·檀弓》邾婁考公之喪,徐君使容居來弔含。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 又《文王世子》仲尼曰: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聞之曰:爲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爲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與迂通。 又《正韻》休居切,與吁通。歎辭。 《詩·周南》于嗟麟兮。 《唐韻》哀都切《集韻》《韻會》《正韻》汪胡切,𠀤同烏。 《韻會》隷變作於。古文本象烏形,今但以爲歎辭及語辭字,遂無以爲鴉烏字者矣。 又《爾雅·釋詁註》於乎皆語之韻絕。 《疏》歎辭也。 《書·堯典》僉曰:於,鯀哉。 《詩·周頌》於穆淸廟。 又《周頌》於乎不顯。○按或作嗚烏,音義皆同。 又《廣韻》央居切《集韻》《韻會》《正韻》衣虛切,𠀤音淤。語辭也。 《博雅》於,于也。○按《說文》于訓於也,蓋于於古通用。凡經典語辭皆作于。 又《廣韻》居也。 《韓愈·示兒詩》前榮饌賓親,冠昏之所於。 《朱子·考異》所,或作依。○按所於作依於,則是依之以居也。孔融書,舉杯相於。曹植樂府,心相於。杜甫詩:良友幸相於。卽相依以居之意。 又《揚子·太𤣥經》白舌於於。 《註》多難貌。 又《廣韻》代也。 《集韻》往也。 又地名。 《戰國策》商於之地六百里。 又姓。 《姓氏急就篇》黃帝臣於則造履。 《前漢·功臣表》涉安侯於單。
『上』《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時亮切,音尙。在上之上,對下之稱。崇也,尊也。 《易·乾·文言》本乎天者親上。 又《廣韻》君也。太上極尊之稱。 《蔡邕·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但言上,不敢言尊號。 又上日。 《書·舜典》正月上日。 《註》孔氏曰: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辛,上丁之類。 又姓。漢上雄,明上觀,上志。 又上官,複姓。 又《唐韻》時掌切《集韻》《韻會》《正韻》是掌切,𡘋商上聲。登也,升也,自下而上也。 《易·需卦》雲上于天。 《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 又進也。 《前漢·東方朔傳》朔上三千奏牘。 又與尙通。 《詩·魏風》上愼旃哉。 《前漢·賈誼傳》上親,上齒,上賢,上貴。 又《匡衡傳》治天下者審所上。 又《韻補》叶辰羊切,音常。 《楚辭·九懷》臨淵兮汪洋,顧林兮忽荒。修予兮袿衣,騎霓兮南上。 又叶時刃切,音愼。 《王微觀海詩》照本苟不昧,在末理知瑩。忽乗摶角勢,超騰送崖上。 又叶矢忍切,音審。 《郭璞·遊仙詩》翹首望太淸,朝雲無增景。雖欲思陵化,龍津未易上。 《說文》上,高也。指事。時掌切。◎按字有動靜音,諸韻皆以上聲,是掌切,爲升上之上,屬動,去聲,時亮切,爲本在物上之上,屬靜。今詳《說文》上聲上字,高也,是指物而言,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後倣此。
『仅』《六書故》同付。 《正譌》又,手也。从手持物以對人曰仅。 又《集韻》與帑同。 《唐韻》《集韻》《韻會》渠吝切《正韻》具吝切,𠀤音覲。 《說文》纔能也。 又少也,餘也。通作堇廑。亦作㢙。 《禮·射義》蓋㢙有存者。 又劣也。
『得』《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
『其』《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𠀤音碁。 《韻會》指物之辭。 《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 《詩·大雅》其在于今。 又助語辭。 《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 《詩·周南》灼灼其華。 《玉篇》辭也。 又姓。 《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之切,音姬。 《韻會》語辭。 《書·微子》若之何其。 《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人名。 《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𨻰留高陽人也。 《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 《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 《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又山名。 《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 《註》其音基,山名。 《廣韻》在琅邪。 又地名。 《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又《集韻》《韻會》居吏切。 《正韻》吉器切,𠀤音寄。 《韻會》語已辭。 《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 《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又通已。 《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又《韻會》或作忌。 《詩·鄭風》叔善射忌。
『中』《唐韻》陟弓切《集韻》《韻會》《正韻》陟隆切,𠀤音忠。 《書·大禹謨》允執厥中。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民僞,而敎之中。 《左傳·成十三年》劉子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又《左傳·文元年》舉正於中,民則不惑。 《註》舉中氣也。 又司中,星名。在太微垣。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又《前漢·律歷志》春爲陽中,萬物以生。秋爲隂中,萬物以成。 又中央,四方之中也。 《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 《註》洛爲天地之中。 《張衡·東京賦》宅中圓大。 又正也。 《禮·儒行》儒有衣冠中。 《周禮·秋官·司刺》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施上服下服之罪。 《註》斷民罪,使輕重得中也。 又心也。 《史記·韓安國傳》深中寬厚。 又內也。 《易·坤卦》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又《老子·道德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又半也。 《列子·力命篇》得亦中,亡亦中。 《魏志·管輅傳》鼓一中。 《註》猶言鼓一半也。 又成也。 《禮·禮器》因名山升中于天。 《註》中,猶成也。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 又滿也。 《前漢·百官表》制中二千石。 《註》謂滿二千石也。 《索隱》漢制,九卿已上,秩一歲,滿二千石。 又穿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中其莖。 《註》謂穿之也。 又盛算器。 《禮·投壺》主人奉矢,司射奉中。 《註》士鹿中,大夫兕中,刻木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圓圈,以盛算也。 又《禮·深衣註》衣有表者,謂之中衣。與衷通。 又俚語。以不可爲不中。 《蕭參希通錄》引左傳成公二年,無能爲役。杜預註:不中爲之役使。 又《禮·鄕飲酒義》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 又姓。漢少府卿中京。 又中行,中英,中梁,中壘,中野,皆複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陟仲切,音妕。矢至的曰中。 《史記·周本紀》養由基去柳葉百步,射之,百發百中。 又著其中曰中。 《莊子·達生篇》中身當心則爲病,猶醫書中風,中暑是也。 又要也。 《周禮·春官》凡官府鄕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 《註》謂治職簿書之要也。 又應也。 《禮·月令》律中大簇。 《註》中猶應也。 又合也。 《左傳·定元年》季孫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嘗不中吾志也。 又《類篇》《正韻》𠀤直衆切。與仲通。 《禮·月令》中呂,卽仲呂, 又讀作得。 《周禮·地官》師氏掌國中失之事。 《註》故書中爲得。陸德明云:中,杜音得。 又《韻補》叶陟良切,音章。師古曰:古讀中爲章。 《吳志·胡綜傳·黃龍大牙賦》四靈旣布,黃龍處中。周制日月,是曰太常。 又叶諸仍切,音征。 《劉貢父·詩話》關中讀中爲𤇏。 《詩·大雅》泉之竭兮,不云自中。叶上頻。 《班固·高祖泗水亭𥓓》天期乗祚受爵漢中。叶下秦。古東韻與庚陽通。 俗讀中酒之中爲去聲。中與之中爲平聲。◎按《魏志·徐邈傳》:邈爲尚書郞,時禁酒。邈私飮沈醉,趙達問以曹事,曰中聖人。時謂酒淸爲聖人,濁者爲賢人。蘇軾詩:公特未知其趣耳,臣今時復一中之。則中酒之中,亦可讀平聲。《通鑑》:周宣王成中與之名,註:當也。杜詩:今朝漢社稷,新數中與年。則中與之中亦可讀去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