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成语字数  12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成语典故

州官:古代一州的长官。比喻有权势者可以任意胡作非为,而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无理限制。事本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chī)。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作郡:指充任郡守。讳:忌讳,禁忌。触:触犯。榜笞:用板子、鞭子打。上元:元霄节。榜:告示。)《官场现形记》第十五回:“不料我们大老爷先护在里头,连问也不叫我问一声儿,可见他们官官相护,这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古人说的话是再不得错的。”也作 ① 【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红楼梦》第七十七回:“袭人笑道:‘可是你“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你如今好好的咒他,就该的了?’”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量词:一~鸡。 单独的,极少的:~身。片纸~字。

仅仅,惟一:~是(❶仅仅是;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❸但是)。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顾。~管。~见树木,不见森林。

允许,许可:~许。~予。批~。 〈介〉依照,依据:~此处理。 定平直的东西:水~。~绳。 标准,法则,可以做为依据的:~则。标~。 箭靶的中心:~的(dì)。 正确:~确。~星。瞄~。 〈副〉一定,确实:~保。~定。 鼻子:隆~(高鼻子)。 和某类事物差不多,如同,类似:~尉。~平原。

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所辖地区的大小历代不同(后多用于地名):~县。杭~。 中国一种民族自治行政区划: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吏。~僚。~邸。~腔。~署。~厅。~爵。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办。~费。~方。~府。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器~。五~。~能。 姓。

解脱约束,得到自由:把笼子里的鸟~了。~胆。~诞。~任。~肆。~歌。~怀。豪~。释~。 散(sàn):~工。~假。~学。~晴(阴雨后转晴)。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牧。~羊(亦喻任其自由行动,放手不管,含贬义)。 驱逐到远方去:~逐。~黜。流~。 到基层去:~官(古时指任命为外地官员)。下~。 发出:~电。~毒。~光。发~。 借钱给别人,收取利息:~债。~贷。 扩展:~大。~宽。 花开:百花齐~。心花怒~。 搁、置:这件事情不要紧,先~一~。存~。~弃。~心。~置。 至:~乎四海。摩顶~踵。

燃烧,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力。~烛。~源。~焰。烟~。~中取栗(喻为别人冒险出力,而自己吃亏上当,毫无所获)。 紧急:~速。十万~急。 指枪炮弹药等:~药。~炮。 发怒,怒气:~暴。~性。 中医指发炎、红肿、烦躁等的病因:肝~。毒~攻心。 形容红色的:~红。~腿。 古代军队组织,一火十个人。 姓。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应允,认可:~可。允~。特~。 承认其优点:赞~。嘉~。 预先答应给与:~诺。 女方接受男方求亲:~配。~嫁。以身相~。 或者,可能:也~。或~。 处,地方:何~人。 表示约略估计的词:几~。少~。 这样:如~。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 姓。

〔~~〕众人共同用力的声音。 (許)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表明家族的字:~氏。~名。贵~(询问对方姓氏的敬辞)。 平民:万~。老百~。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只』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𠀤音紙。 《說文》語已詞也。 《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又《詩·王風》其樂只且。 《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又《小雅》樂只君子。 《箋》只之言是也。  又姓。 《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𠀤音支。 《廣韻》專辭。  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𠀤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又《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𠷓,省作只。○按𠷓、只二字,諸韻書皆分載,音切各別,只𠀤無馨音,楊氏說非。 《集韻》亦作𠮡。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石切,音炙。 《說文》鳥一枚也。从又,持隹。持一隹曰隻,持二隹曰雙。 《玉篇》奇也。 《增韻》物單曰隻。 《後漢·方術傳》得一隻舄。 《𥡆天子傳》載玉萬隻。  又《列子·力命篇》多偶,自專,乗權,隻立,四人相與遊于世,胥如志也。 《唐韻》巨支切《集韻》翹移切,𠀤音岐。 《廣韻》衹衼,尼法衣。 《類篇》𧛣裟謂之衹衼。  又《類篇》章移切,音支。適也。 《前漢·竇嬰傳》衹加懟自明揚主之過。 《師古曰》其字从衣。  又土禮切,同緹。帛丹黃色也。

『准』

《廣韻》《集韻》𠀤俗準字。 《正字通》字林準與准同。正韻軫韻準准二字𠀤存,當卽準字重文。 《唐韻》《正韻》之允切《集韻》《韻會》主尹切,𠀤肫上聲。 《說文》平也。 《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 《書·立政》準人。 《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又均也。 《禮·月令》先定準直。 《正義》謂輕重平均。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 《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又平準,漢官名。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又則也,倣也。 《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又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 亦作准。 《莊子·天道篇》平中準,大匠取法焉。 《字林》準與準同。  又《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𠀤音拙。 《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 《註》服虔曰:準,頰權也。文穎曰:準,鼻也。  又《集韻》數軌切《正韻》式軌切,𠀤音水。亦平也。一曰車轅脊不停水。

『州』

《唐韻》《正韻》職流切《集韻》《韻會》之由切,𠀤音周。 《說文》水中可居曰州。周繞其旁,从重川。昔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一曰州,疇也,各疇其土而主之。 《廣雅》州,殊也,浮也。 《春秋·題辭》州之爲言殊也。 《釋名》州,注也。郡國所注仰也。 《玉篇》九州也,時也,宮也,居也。 《書·舜典》肇十有二州。 《傳》禹治水之後,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分靑州爲營州。 《疏》禹貢治水之時猶爲九州,今始爲十二州。左傳云:昔夏之方有德也,貢金九牧,則禹登王佐,還置九州,其名蓋如禹貢。 《禹貢》冀、兗、靑、徐、荆、揚、豫、梁、雍。 《周禮·夏官》九州:揚、荆、豫、靑、兗、雍、幽、冀、幷。 《爾雅·釋地》冀、豫、雝、荆、揚、兗、徐、幽、營,九州。 《疏》禹貢有靑徐梁,無幽幷營,是夏制。周禮有靑幷幽,無徐梁營,是周制。此有幽徐營而無靑梁幷,疑是殷制也。 《史記·孟子傳》騶衍言中國名赤縣神州。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爲州數。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乃所謂九州也。  又《周禮·地官》五黨爲州。 《註》州二千五百家。 《論語》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  又國名。 《春秋·桓五年》州公如曹。 《傳》淳于公如曹。 《註》淳于,州國所都。城陽淳于縣也。 《括地志》密州,安丘縣東三十里古州國,周武王封爲淳于國。  又邑名。 《左傳·昭三年》鄭伯如晉,公孫段相晉侯,曰:子豐有勞於晉,余聞而弗忘,賜女州田。 《註》州縣,今屬河內郡。  又《春秋·成七年》吳入州來。 《註》楚邑,淮南下蔡縣。  又《史記·楚世家》考烈王元年,納州於秦。 《註》南郡有州陵縣。  又姓。 《左傳·襄二十一年》州綽出奔齊。 《註》晉大夫。  又《爾雅·釋畜》白州驠。 《註》州,竅。 《疏》謂馬之白尻者也。  又與洲通。◎按《說文》引《詩·周南》在河之州,今文作洲,古通。  又叶專於切,音朱。 《易林》鸇鳩徙巢,西至平州。遭逢雷電,霹我葺廬。

『官』

《唐韻》古丸切《集韻》《韻會》《正韻》沽歡切,𠀤音觀。 《說文》吏事君也。 《玉篇》宦也。 《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 《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 《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 《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 《禮·玉藻》在官不俟屨。 《註》趨君命也。 《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又事也。 《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又身有五官。 《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 《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又姓。  又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又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又叶古元切,音涓。 《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 《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放』

《唐韻》《集韻》《韻會》𠀤甫妄切,音舫。 《說文》逐也。 《小爾雅》棄也。 《書·舜典》放驩兜于崇山。 《疏》放逐。 《左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 《註》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遠。  又《書·武成》放牛于桃林之野。 《疏》據我釋之,則云放。  又《禮·曲禮》毋放飯。 《註》去手餘飯於器中。  又《左傳·昭十六年》獄之放紛。 《註》放,縱也。  又《論語》隱居放言。 《何晏註》放,置也,不復言世務。  又《孟子》如追放豚。 《趙岐註》放逸之豕。  又《博雅》妄也。 《玉篇》散也。 《增韻》肆也,捨也。 《正韻》廢也。  又《廣韻》分兩切《集韻》甫兩切《正韻》妃兩切,𠀤音昉。同倣。學也。 《玉篇》比也。 《類篇》效也。 《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 《疏》能放效上世之功。  又《周禮·天官》食醫,凡君子之食恆放焉。 《註》放,猶依也。  又《孟子》放乎四海。 《趙岐註》放,至也。  又《集韻》分房切。方,或作放,倂船也。 《前漢·禮樂志》神裴回若留放,殣冀親以肆章。 《說文》从攴作放。放字原从攴作。

『火』

《唐韻》《集韻》呼果切《韻會》《正韻》虎果切,𠀤貨上聲。 《說文》火,燬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 《釋名》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毀也,物入中皆毀壞也。 《玉篇》𤆄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 《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 《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又星名。 《書·堯典》日永星火。 《傳》火,蒼龍之中星。  又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又《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 《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又《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 《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論語》鑽燧改火。  又盛陽曰炎火。 《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傳》炎火,盛陽也。 《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又官名。 《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 《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又《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 《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又《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又《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 《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又《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 《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又人身有火。 《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又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 《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又山名。 《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又《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又井名。 《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 《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又寒火。 《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又火傳。 《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又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又《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 《疏》龜生火中者。  又火䑕。 《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又姓。 《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 《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又《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又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又叶後五切。 《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又叶虎何切。 《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 《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 《集韻》或作灬。

『不』

《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百』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博陌切,音伯。 《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 《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 《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又眾多也。 《易·繫辭》百官以治。 《書·堯典》平章百姓。 《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又百足,蟲名。 《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又百合,草名。 《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又國名。 《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又姓。百豐,列子弟子。  又複姓。 《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又《韻會》《正韻》𠀤莫白切,音陌。勵也。 《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 《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 《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 《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又叶伯各切,音博。 《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 《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又叶畢吉切,音必。 《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集韻》首本字。  又姓。  又《集韻》百,古作𦣻。註詳白部一畫。

『姓』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息正切,音性。 《說文》人所生也。 《左傳·隱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  又孫謂之子姓。 《詩·周南》振振公姓。 《楚語》率其子姓,從其時享。  又晐姓,備庶媵也。 《吳語》一介嫡女願執箕箒,以晐姓于王宮。  又百姓,民庶也。 《書·堯典》平章百姓。  又百官族姓。 《酒誥》越百姓里居。  又生子曰姓。 《左傳·昭四年》庚宗之婦人,獻以雉。問其姓,對曰:余子長矣,能奉雉而從我矣。  又姓。 《前漢·食貨志》臨葘人姓偉,貲五千萬。 《註》姓,姓也。偉,其名。  又推律定姓。京房本姓李,推律定姓爲京氏。  又筮易得姓,陸羽不知所生,自筮得蹇之漸,乃姓陸,名羽,字鴻漸。  又《集韻》師庚切,音生。人名。 《春秋·哀四年》蔡殺其大夫公孫姓。  又叶桑經切,音星。 《詩·唐風》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叶上菁。 《鄭曉曰》姓,字从女生。上古八大姓,姜姬嬀姒嬴姞姚妘,皆从女。𠇷,从人。

『灯』

《集韻》當經切,音丁。 《玉篇》火也。 《類篇》烈火也。 《字彙》《正字通》𠀤云俗燈字。◎按玉篇,集韻,類篇,灯燈分載,音切各異,强合爲一,非。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都騰切,音登。 《玉篇》燈火也。 《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 《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 《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 《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又叶都郞切,音當。 《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 《集韻》本作鐙。 《說文》鐙,錠也。 《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