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可分为议会制与二元制两种。 伧父 《立宪运动之进行》:“ 清 政府欲利用立宪説,以消弭其患,其采用君主立宪制之本意,尤以此为多。”
以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可分为议会制与二元制两种。 伧父 《立宪运动之进行》:“ 清 政府欲利用立宪説,以消弭其患,其采用君主立宪制之本意,尤以此为多。”
封建时代指帝王、诸侯等:~主。~子(a.旧指贵族、统治者及其代言人;b.指品行好的人,如“正人~~”)。~王。~上。国~。~权。~临。~侧。 古代的封号:商~。平原~。信陵~。长安~。 对对方的尊称:张~。诸~。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预示:早霞~雨。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姓。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马上,即刻:~时。~刻。~等。 姓。
法令:~章。~令。~兵。 指“宪法”:违~。立~。制~。
《唐韻》舉云切《集韻》《韻會》拘云切,𠀤音軍。 《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 《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 《易·師卦》大君有命。 《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 又凡有地者,皆曰君。 《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 《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 《晉語》三世仕家君之。 又夫人亦稱君。 《詩·鄘風》我以爲君。 《傳》君國小君。 《箋》夫人對君稱小君。 《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又子稱父母曰君。 《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又子孫稱先世皆曰君。 《孔安國·尚書序》先君孔子,生于周末。 又兄稱弟曰君。 《杜牧·爲弟墓誌》君諱顗。 又妾稱夫曰君。 《禮·內則》君已食徹焉。 《註》此謂士大夫之妾也。 《儀禮·喪服》妾謂君。 《註》妾謂夫爲君者,不得體之,加尊之也,雖士亦然。 《疏》以妻得體之,得名爲夫,妾雖接見於夫,不得體敵,故加尊之,而名夫爲君。 又婦稱夫亦曰君。 《古樂府》十七爲君婦。 又夫稱婦曰細君。 《前漢·東方朔傳》歸遺細君,又何仁也。 又上稱下亦曰君。 《史記·申屠嘉傳》上曰:君勿言吾私之。 又封號曰君。 《史記·商君傳》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爲商君。 又婦人封號亦曰君。 《史記·外戚世家》尊皇太后母臧兒爲平原君。 又彼此通稱亦曰君。 《史記·司馬穰苴傳》百姓之命,皆懸於君。君謂莊賈也。 又《張儀傳》舍人曰:臣非知君,知君乃蘇君。 又隱士就聘者曰徵君。 《後漢·逸民韓康傳》亭長以韓徵君當至。 又持節出使者曰使君。 《後漢·𡨥恂傳》非敢脅使君。 又《諡法》慶賞𠛬威曰君,從之成羣曰君。 又君子,成德之稱。 《易·乾卦》君子,終曰乾乾。 《論語》不亦君子乎。 《註》君子,成德之名。 又姓。 《正字通》明有君助。 又叶姑員切,音涓。 《劉向·烈女傳》引過推讓,宣王悟焉。夙夜崇道,爲中興君。
『主』《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𠀤音麈。君也。 《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 《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 《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 《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 《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 《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 《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 《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 《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 《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 《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 《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 《註》主,同註。
『立』《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力入切,音力。 《說文》立,住也。 《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 《廣韻》立,行立。 《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 《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 《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 《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 《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 《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 《書·牧誓》立爾矛。 《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 《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 《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 《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 《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 《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 《宋史·喬行𥳑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 《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 《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 《詩·周頌》立我烝民。 《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 《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 《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 《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宪』《搜眞玉鏡》香重切。 又莫報切。 又呼困切。 《唐韻》《集韻》《韻會》𠀤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 《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 《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 《詩·大雅》文武是憲。 《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 《書·說命》惟聖時憲。 《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 《禮·內則》五帝憲。 《註》法其德行也。 又《說文》敏也。 《禮·學記》發慮憲。 《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 《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又《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又《詩·大雅》無然憲憲。 《毛傳》憲憲,猶欣欣也。 《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又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又姓。出《姓苑》。 《集韻》或作䩵。 又《集韻》《韻會》𠀤呼典切,音顯。 《韻會》興盛貌。 《詩·大雅》顯顯令德。 《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 《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又叶虛言切,音軒。 《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又《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