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的声音压倒了主人的声音。比喻外来的或次要的事物占据了原有的或主要的事物的位置。喧:声音大;宾:客人;夺:压倒;超过。
清 阮葵生《茶余客话》:“余仿为之,香则喷鼻而酒味变矣。不论酒而论香,是为喧宾夺主。”
喧:大声吵嚷。客人的声音压倒了主人的声音。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外来的、次要的事物占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的地位。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三回:“过了个十年、廿年,民智既开,民力既充,还怕不变成个多数政治吗?成了多数政治,还怕什么外种人喧宾夺主吗?”亦作“喧客夺主”。清.阮葵生《茶馀客话.以花薰酒》:“余仿为之,香则喷鼻而酒味变矣。不论酒而论香,是为喧客夺主。” 并列 喧,声音大而杂。客人的声音比主人还要大。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位置或外来的、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的地位。《后汉演义》86回:“今招令入蜀,视若部曲,彼必不服,待以客礼,免不得~,客得安如泰山,主人却危如垒卵,决不可从!”△多指主客、主次倒置。→反宾为主 主客颠倒 ?秉要执本。也作“喧客夺主”。
大声说话,声音杂乱:~哗。~闹。~嚷。~腾。~嚣。~宾夺主。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预示:早霞~雨。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姓。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𠀤音萱。 《玉篇》大語也。 《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又與咺同。 《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 《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主』《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𠀤音麈。君也。 《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 《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 《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 《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 《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 《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 《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 《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 《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 《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 《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 《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 《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