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脚圆头。指人类。
西汉 刘安《淮南子 精神训》:“故头之圆也像天,足之方也像地。”
借指各种各样的人。孙中山《社会主义之派别与方法》: “圆颅方趾,同为社会之人。” 参见:○圆首方足 见“方趾圆颅”。语本《淮南子·精神训》“故头之圆也像天,足之方也像地。”后用“圆颅方趾”泛指人类。孙中山《社会主义之派别与方法》:“~,同为社会之人。”
从中心点到周边任何一点的距离都相等的形:~形。~圈。~周。~锥。~柱。 完备,周全:~满。~全。 使之周全:自~其说。~谎。~场。 占梦以决吉凶:~梦。 宛转,滑利:~滑。~润。 运转无碍:~熟。~通。 货币单位。亦作“元”。 姓。
脑盖,亦指头:头~。~骨。~脑。~腔。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正~形.长~形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根。平~。开~。 人的品行端正:~正。~直。 一边或一面:~向。~面。 地区,地域:地~。~志。~言。~物。~圆。~隅(边疆)。~舆(指领域,亦指大地)。 办法,做法,技巧:~式。~法。教导有~。贻笑大~。 种,类:变幻无~。仪态万~。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药~。 违背:~命。 正在,正当:~今盛世。~兴未艾。 才,刚刚:~才。如梦~醒。 量词,多指一立方米:土石~。 量词,用于方形的东西:几~石章。 姓。
脚:~高气扬。 脚指头:~骨。~甲。 踪迹:“庶追芳~”。 古同“址”。
《唐韻》府良切《集韻》《韻會》分房切,𠀤音芳。 《說文》倂船也。象兩舟省總頭形。或从水作汸。 《詩·周南》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傳》方,泭也。 《釋文》小筏曰泭。 《爾雅·釋水》大夫方舟。 《註》倂兩船。 《史記·酈食其傳》方船而下。 《註》謂𠀤船也。 又《易·坤卦》六二直方大。 《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 《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又《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 《疏》省視萬方。 《詩·大雅》監觀四方。 《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 《註》別四方。 《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 《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 《註》方名,如東西也。 又《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 《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 《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 《箋》方,猶嚮也。 《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又道也。 《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 《註》方,猶道也。 《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 《註》方,猶道也。 又《易·復卦》后不省方。 《註》方,猶事。 《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又術也,法也。 《易·繫辭》方以類聚。 《疏》方謂法術性行。 《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 《註》方,法術。 又放也。 《書·堯典》方命圯族。 《釋文》方,放也。 又有之也。 《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 《傳》方,有之也。 又今也。 《詩·秦風》方何爲期。 《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 《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 《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又穀始生未實也。 《詩·小雅》旣方旣皁。 《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又倂也。 《儀禮·鄕射禮》不方足。 《註》方,猶倂也。 又旁出也。 《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 《註》方,旁出也。 又板也。 《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 《註》方,板也。 《禮·中庸》布在方策。 《註》方,板也。策,𥳑也。 又常也。 《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 《註》方,猶常也。 又文也。 《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 《註》方,猶文章也。 又義之宜也。 《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又《閔二年》授方任能。 《註》方百事之宜也。 又比方也。 《論語》子貢方人。 《何晏註》比方人也。 又《博雅》方,大也,正也。 又祭名。 《詩·小雅》以社以方。 《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又地名。 《詩·小雅》侵鎬及方。 《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又姓。 《詩·小雅》方叔涖止。 《傳》方叔,卿士也。 又官名。 《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 《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又醫方。 《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 《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 《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又《廣韻》《集韻》𠀤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 《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 《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又《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 《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 《註》方皇,猶彷徨也。 又文紡切。蝄或作方。 《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 《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 《張衡·東京賦》腦方良。 《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又《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又《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趾』《廣韻》《集韻》《韻會》諸市切《正韻》諸氏切,𠀤音止。 《爾雅·釋言》趾,足也。 《釋名》趾,止也。言行一進一止也。 《易·賁卦》賁其趾。 《詩·豳風》四之日舉趾。 《禮·曲禮》請袵何趾。 又《左傳·宣十一年》略基趾。 《註》趾,城足也。 又《禮·王制》南方曰蠻,雕題交趾。 《前漢·地理志》交趾郡,屬交州。 又通作止。 《前漢·𠛬法志》當斬左止者,笞五百。 《註》師古曰:止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