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头足异处”。
汉·刘向《说苑·杂言》:“欲合人心,恐有头足异所之患。”
汉·刘向《说苑?杂言》:“昔者费仲、恶来革、长鼻决耳,崇侯虎顺纣之心,欲以合于意,武王伐纣、四子身死牧之野,头足异所,比干尽忠剖心而死。”
人身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身体的最前的部分:~骨。~脑。~脸(❶头和脸;❷指面貌;❸指面子,体面)。~角(jiǎo )(喻青年的气概或才华)。 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留~。剃~。 物体的顶端:山~。笔~。两~尖。 指事情的起点或端绪:从~儿说起。~绪。 物体的残余部分:布~儿。 以前,在前面的:~三天。 次序在前,第一:~等。~生。 首领:~子。~目。 方面:他们是一~的。 临,接近:~睡觉先洗脸。 量词,多指牲畜:一~牛。 表示约计、不定数量的词:三~五百。 (tou)名词后缀(❶接于名词词根,如“木~”。❷接于动词词根,如“念~”。❸接于形容词词根,如“甜~儿”)。 (tou)方位词后缀(如“上~”。“里~”。“后~”。)
脚:~下(对对方的敬称)。~迹。~球。~坛。失~。高~(敬辞,称别人的学生)。举~轻重。画蛇添~。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鼎~。碗~。 充分,够量:~月。~见。~智多谋。 完全:~以。~色。 值得,够得上:不~为凭。微不~道。 增益:以昼~夜。
处,地方:住~。哨~。场~。处~。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姓。
《唐韻》卽玉切《集韻》《韻會》《正韻》縱玉切,𠀤音哫。 《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 《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 《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 《易·說卦》震爲足。 《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 《禮·玉藻》足容重。 《註》舉欲遲也。 又《廣韻》滿也,止也。 《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 《詩·小雅》旣霑旣足。 《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 《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又不可曰不我足。 《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又草名。 《爾雅·釋草》虃,百足。 《註》音纖。 又姓。 《戰國策》足强。 《註》韓人。 又《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𠀤音沮。 《論語》巧言令色足恭。 《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 《朱傳》過也。 《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又《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 《註》足,猶擁也。 又《廣韻》添物也。 《類篇》益也。 《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又《韻補》叶子悉切。 《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异』《廣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正韻》延之切,𠀤音怡。 《廣韻》已也。 《書·堯典》异哉,試可乃已。 《傳》异,已也,退也。言餘人盡巳,惟鯀可試,無成乃退。 《正義》异聲近巳,巳訓止,是停住之意,故爲退也。 又《集韻》發歎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羊吏切《正韻》以智切,𠀤怡去聲。 《說文》舉也。 又《廣韻》退也。 又與異通。 《列子·楊朱篇》何以异哉。 《唐韻》《集韻》《韻會》羊吏切《正韻》以智切,𠀤移去聲。 《說文》分也,从廾从𢌿。𢌿予也。 《博雅》異分也。 《史記·商君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又不同也。 《書·旅獒》王乃昭德之,致于異姓之邦。 《禮·儒行》同弗與異弗非也。 《疏》謂彼人與己之疏異,所爲是善,則不非毀之也。 又怪也。 《釋名》異者,異於常也。 《左傳·昭二十六年》據有異焉。 《註》異猶怪也。 《史記·屈賈傳》化爲異物兮,又何足患。 又奇也。 《周禮·地官·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 《註》珍異,四時食物。 《史記·仲尼弟子傳》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異能之士也。 又違也。 又姓。唐異牟尋歸唐,冊封南詔王,今白水蠻有此姓。 又異,翹草名。 《爾雅·釋草》連異翹。 又無名異藥名,主治金創折傷。 又《韻補》叶延知切,音怡。 《詩·邶風》洵美且異。叶下貽。 又叶弋質切,音逸。 《詩·小雅》亦祇以異。 《朱註》逸織反。 《無名氏樂德歌》所見奇異,叶甘美酒食。
『所』《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 《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 《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 《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 《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 《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 《論語》予所否者。 《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 《禮·檀弓》其高可隱也。 《註》謂高四尺所。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註》幾所,猶幾許也。 《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 《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 《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