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亡有分


   存:生存;亡:死亡;分:定分。人的生死、物的存亡各有定分。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cún wáng yǒu fèn
成语简拼 cwyf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存:生存;亡:死亡;分:定分。人的生死、物的存亡各有定分。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三国志·魏志·陈群传》:“长短有命,存亡有分。”


成语典故

《三国志?魏志·陈群传》:“长短有命,存亡有分。”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东西在那里,人活着:~在。~亡。生~。 保留,留下:保~。留~。~照。~疑。去伪~真。 寄放:寄~。 停聚:~水。 怀有,怀着:~心。不~任何奢望。

逃:逃~。流~。 失去:~佚。~羊补牢。 死:伤~。死~。 灭:灭~。~国奴。救~。兴~。

古同“无”,没有。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存』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徂尊切,音蹲。 《爾雅·釋詁》存,在也,察也。 《疏》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存卽在也。 《易·繫辭》成性存存。 《孟子》操則存,舍則亡。 《禮·祭義》致愛則存。 《註》孝子致極愛親之心,則若親之存也。  又《說文》恤問也。 《禮·王制》八十月告存。 《集說》告猶問也,君每月使人致膳,告問存否也。  又《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又省也。 《周禮·天官》大喪存奠彝。 《註》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  又叶昨先切,音前。 《楚辭·遠遊》壹氣孔神兮,於中夜存。虛以待之兮,無爲之先。  又叶匠鄰切,音秦。 《揚雄·解嘲》得士者富,失士者貧。矯翼厲翮,恣意所存。 《說文》从子才聲。俗作存。

『亡』

《唐韻》《集韻》《韻會》𠀤武方切,音忘。失也。 《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 《註》謂廢時失事也。 《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  又滅也。 《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又逃也。 《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  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  又與忘同。 《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又《正韻》同無。 《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 《毛傳》亡謂貧也。 《說文》从入从𠃊。 《徐曰》𠃊音隱,隸作亡。 《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今又變林爲四點。

『有』

《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分』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