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守本分,遵循事理或礼法。
安守本分,遵循事理或礼法。
《戚蓼生序本石头记》第五十八回:“因文官等一干人,或心性高傲,或倚势凌下,拣衣挑食,或口角锋芒,大概不安分循理者多。”
并列 安守本分,遵照事理礼法。《戚蓼生序本石头记》:“因文官等一干人,或心性高傲,或倚势凌下,拣衣挑食,或口角锋芒,大概不~者多。”△用于描写人的品性。→安分守理
平静,稳定:~定。~心。~宁。~稳。~闲。~身立命。~邦定国。 使平静,使安定(多指心情):~民。~慰。~抚。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之若素(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毫不在意)。 没有危险,不受威协:平~。转危为~。 装设:~置。~家立业。 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他~的什么心? 疑问词,哪里:~能如此? 姓。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遵守,依照沿袭:遵~。因~。~环。~规蹈矩。 古同“巡”,巡行。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肌~。条~。事~。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由。~性。~智。~论。~喻。~解。~想。道~。~直气壮。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疗。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财。~事。管~。自~。修~。总~。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睬。答~。 古代指狱官、法官。 姓。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於寒切,案平聲。 《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 《廣韻》徐也,止也。 《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 《註》安安,自然性之也。 《益稷》安汝止。 《註》謂止於至善也。 又寧也,定也。 《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 《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 又危之對也。 《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 又佚樂也。 《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 《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 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 又何也。 《禮·檀弓》吾將安仰。 《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 又與焉同。 《正字通》安之於焉,猶何之於曷,音別義通。 又姓。 《風俗通》漢太守安成,唐安金藏。 又安期,安平,俱複姓。 又州名,春秋時鄖國,漢屬江夏郡,宋改爲安州。 又叶烏前切,音煙。 《詩·大雅》執訊連連,攸馘安安。 又叶於眞切,音因。 《蘇軾·李仲蒙哀辭》矯矯犖犖,自貴珍兮。欺世幻俗。內弗安兮。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循』《唐韻》詳遵切《集韻》《韻會》松倫切。 《正韻》詳倫切,𠀤音旬。 《爾雅·釋詁》自也,率循也。 《說文》行順也。 《禮·射義》卿大夫以循法爲節。 《史記·循吏傳》奉職循理,亦可以爲治,何必威嚴哉。 《前漢·賈誼傳》此業壹定,世世常安,而後有所持循矣。 《註》執持而順行之。 又《增韻》依也。 《左傳·昭七年》循牆而走。 《二十三年》循山而南。 《註》依山南行也。 又《廣韻》善也。 又《玉篇》循次序也。 《論語》夫子循循然善誘人。 又《韻會》循環,謂旋繞往來。 《史記·高帝紀》三王之道,若循環終而復始。 又巡也。 《前漢·宣帝紀》遣使者循行郡國,問民所疾苦。 又《正韻》循,摩也。 《前漢·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 《註》循,謂摩循也。 又撫循,慰安也。 《前漢·蕭何傳》拊循勉百姓。 《趙充國傳》拊循和輯。 又《廣雅》述也。 《前漢·馮立傳》立爲西河上郡太守,居職公廉,與其兄野王相似。吏民歌之曰:大馮君,小馮君,兄弟繼踵相因循。 又無所作爲曰因循。 《韓愈·酬裴功曹詩》多才自勞苦,無用秖因循。 又《集韻》船倫切,音脣。蹲循,逡巡也。
『理』《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𠀤音里。 《說文》治玉也。 《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 《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 《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 《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 《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又《玉篇》正也。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 《註》理,正也。 又《玉篇》道也。 《廣韻》義理。 《易·繫辭》易𥳑而天下之理得矣。 《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 《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又性也。 《禮·樂記》天理滅矣。 《註》理,猶性也。 又條理也。 《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 《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又《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禮·中庸》文理密察。 《朱註》理,條理也。 又《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 《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又《玉篇》文也。 《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 《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又《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 《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 《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又分也。 《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 《註》理,分也。 《釋文》分,扶問反。 又賴也。 《孟子》大不理於口。 又《廣韻》料理。 《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𨜮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又《韻會》治獄官曰理。 《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 《註》理,治獄官也。 《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又媒也。 《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 《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又姓。 《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又紙名。 《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又與李通。 《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 《註》使人也。 《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 《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 《史記·天官書》作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