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逼民变


   逼:逼迫。官府压迫人民,迫使人民起来反抗。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guān bī mín biàn
成语注音 ㄍㄨㄢ ㄅ一 ㄇ一ㄣˊ ㄅ一ㄢˋ
成语简拼 gbmb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当代
成语英文 Tyrants make rebels.
成语结构  连动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逼:逼迫。官府压迫人民,迫使人民起来反抗。


近义词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第三章:“天地会和饥民纷纷起义,揭‘官逼民变’……‘劫富济贫’等旗号。”


成语典故

见“官逼民反”。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吏。~僚。~邸。~腔。~署。~厅。~爵。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办。~费。~方。~府。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器~。五~。~能。 姓。

强迫,威胁:~迫。~促。~命。~使。~问。~租。~债。 切近:~近。~真。~视。~肖(xiào )(很相似)。 狭窄:~仄。~侧。~狭。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官』

《唐韻》古丸切《集韻》《韻會》《正韻》沽歡切,𠀤音觀。 《說文》吏事君也。 《玉篇》宦也。 《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 《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 《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 《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 《禮·玉藻》在官不俟屨。 《註》趨君命也。 《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又事也。 《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又身有五官。 《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 《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又姓。  又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又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又叶古元切,音涓。 《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 《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逼』

《廣韻》彼側切《集韻》《韻會》筆力切,𠀤音偪。 《說文》近也。 《廣韻》迫也。 《正韻》驅也。 《集韻》或作偪。詳人部偪字註。

『民』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