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钗分股


   钗:旧时妇女别在发髻上的一种饰物,由两股合成。比喻夫妻分离。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bǎo chāi fēn gǔ
成语简拼 bcfg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钗:旧时妇女别在发髻上的一种饰物,由两股合成。比喻夫妻分离。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唐·段成式《剑侠传·虬髯叟》:“宝钗分股合无缘。”


成语典故

主谓 一支宝钗分成两股。比喻夫妻离婚。唐·段成式《剑侠传·虬须叟》:“~合无缘。”△用于婚姻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大腿,自胯至膝盖的部分:~骨。~肱(亦喻左右辅助得力的人)。 事物的分支或一部分(①资金的一份,如“~份”,“~东”,“~票”;②机关团体中的一个部门;③其他,如“钗~”,“八~文”)。 中国古代称不等腰三角形构成直角的较长的边。 量词(①指成条的,如“七~大水”;②指气味,如“一~香味”;③指力气,如“拧成一~劲”;④批、部分,如“一小~敌军”)。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分』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股』

《唐韻》公戸切《韻會》果五切,𠀤音古。 《說文》髀也。 《韻會》脛本曰股,輔下體者。 《易·說卦》巽爲股。 《疏》股隨於足,則巽順之謂,故爲股也。 《詩·小雅》赤芾在股。 《傳》脛本曰股。 《前漢·高五王傳》因退立,股戰而栗。 《註》股,脚也。戰者,懼之甚也。  又《釋名》股,固也,爲强固也。  又車上近轂者亦名股。 《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參分其股圍。 《註》股,謂近轂者也。方言,股以喻其豐。  又磬上亦有股。 《周禮·冬官考工記》磬氏爲磬,其博爲一,股爲二,鼓爲三。 《註》股,磬之上大者也。  又國名。 《山海經》長股之國,在雄常北。 《集韻》或作𦙶。亦作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