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位误国


   误:使受损害。指占着职位不做事,使国家受到损失。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shī wèi wù guó
成语简拼 swwg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误:使受损害。指占着职位不做事,使国家受到损失。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九十五回:“如有慢视民瘼者,定行揭帖揭上几个,断不叫这等尸位病民者,得以漏网。”


成语典故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九十五回:“如有慢视民瘼者,定行揭帖揭上几个,断不叫这等尸位病民者,得以漏网。”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所处的地方:座~。部~。~置(a.所在或所占的地方;b.地位)。~于。 职务的高低:地~。职~。名~。 特指君主的地位:即~。篡~。 一个数中每个数码所占的位置:个~。百~数。 量词,常用于人,表尊重:诸~。各~。几~客人。 姓。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是”)。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尸』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

『位』

《廣韻》于愧切《集韻》于累切《韻會》喩累切《正韻》于位切,𠀤音壝。 《說文》列中庭之左右曰位。 《廣韻》正也。 《易·繫辭》聖人之大寶曰位。 《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辨方正位。  又凡所坐立者,皆曰位。 《禮·曲禮》揖人,必違其位。 《註》出位而揖,禮以變爲敬也。  又所也。 《論語》君子思不出其位。 《朱註》范氏曰:物各得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  又姓。明位安。  又高麗人呼相似爲位。見《三國志》。 本作㑀。俗作位。㑀字原刻从亻从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