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居位;尸利:受禄而不尽职;素餐:不劳而坐食。空食俸禄而不尽其职,无所事事。
《孔丛子·论势》:“尸利素餐,吾罪深矣。”
源见“尸位素餐”。又《礼记.表记》:“近而不谏,则尸利也。”孔颖达疏:“若亲近于君而不谏,则似如尸之受利禄也。”谓居官食禄而不尽职。《孔丛子.论势》:“尸利素餐,吾罪深矣。”《资治通鉴.周赧王五十六年》:“言不当于主,居人之官,食人之禄,是尸利素餐,吾罪深矣。” 见“尸禄素餐①”。《资治通鉴·周赧王五十六年》:“言不当于主,居人之官,食人之禄,是~,吾罪深矣。”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好处,与“害”“弊”相对:~弊。~害。~益。~令智昏。兴~除弊。 使顺利、得到好处:~己。~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与愿望相符合:吉~。顺~。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刃。~刀。~剑。~落。~口巧辩。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息。~率(lǜ)。一本万~。 姓。
本色,白色:~服。~丝。 颜色单纯,不艳丽:~净。~淡。~妆。~雅。~描。 洁白的绢:尺~(用绸子写的信)。 本来的,质朴、不加修饰的:~质。~养。~性。~友(真诚淳朴的朋友)。 物的基本成分:色~。毒~。维生~。 向来:~来。~常。~志。平~。 白,不付代价:~餐。 非肉类的食品,与“荤”相对:~食。~席。~油。
吃:~具。~厅。聚~。风~露宿。 饭食:早~。西~。 量词,指一顿饭:一日三~。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
『利』《唐韻》《集韻》《韻會》力至切《正韻》力地切,𠀤音詈。 《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 《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 又《廣韻》吉也,宜也。 《易·賁卦》利有攸往。 又私利也。 《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 又《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 《註》利猶貪也。 又《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 《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 《註》利,滑密也。 又州名。 《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 又姓。 《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 又《韻補》叶音棃。 《古樂府》雨雪霏霏雀勞利,長觜飽滿短觜饑。
『素』《廣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𠀤音訴。 《說文》作𦃃,白緻繒也。从糸𠂹,取其澤也。 《九經字㨾》隷省作素。 《小爾雅》縞之麤者曰素。 《釋名》素,朴素也。已織則供用,不復加巧飾也。 《急就篇註》素謂緝之精白者。 《禮·雜記》純以素。 《註》素,生帛也。 又《易·履卦》素履往旡咎。 《疏》處履之始而用質素。 又《詩·齊風》充耳以素乎而。 《傳》素,象瑱。 又《詩·魏風》不素餐兮。 《傳》素,空也。 又《禮·檀弓》有哀素之心也。 《註》凡物無飾曰素。 又《禮器》或素或靑。 《註》素,尙白。 又《左傳·僖二十八年》其衆素飽。 《疏》素訓爲直。 又《楚語》夫謀必素。 《註》素,猶豫也。 又《博雅》素,本也。 又姓。 《姓氏急就篇》後魏有幷州刺史素延。 又《禮·中庸》素隱行怪。 《註》素讀爲傃,猶鄕也。○按《朱子·中庸章句》,素,按《漢書》當作索,蓋字之誤也。 又與傃通。 《戰國策》竭智能,示情素。 《註》素、傃通,誠也。 又與嗉通。 《史記·天官書》張素爲㕑,主觴客。 《註》索隱曰:素,嗉也。 又《韻補》叶孫租切。 《古詩》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匹,織素五丈餘。○按《說文》𦃃自爲部,今倂入。𦃚,同。 又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