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有些许长处。这是认为自己有才能的谦虚说法。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八十三回:“今蒙主上托以重任者,以吾有尺寸可取,能忍辱负重故也。”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83回:“仆虽一介书生,今蒙主上托以重任者,以吾有尺寸可取,能忍辱负重故也。”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亦称“市尺”。一尺等于十寸。西汉时一尺等于0.231米,今三尺等于一米):~素(a.一尺长的白绢,借指小画幅;b.书信)。~短寸长。~牍。 量长度的器具:竹~。 像尺的东西:铁~。仿~。戒~。 形容微少或短小:~布。咫~天涯。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2”。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尺的十分之一:尺~。 短小:~土。~阴(日影移动一寸的时间)。~心。~步难行。 姓。
允许:许~。认~。宁~。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适合:~身。~口。~体。 尽,满:~劲儿干。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表示强调:他~好了。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姓。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昌石切,音赤。 《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 《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 《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 《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 《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 《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 《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 《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 《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𥳑書寫法律,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今以三尺爲𠛬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 《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 《韻會》通作赤。
『寸』《唐韻》《集韻》倉困切《韻會》《正韻》村困切,𠀤村去聲。 《說文》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𧖴謂之寸口。从又从一。 《徐曰》一者,記手腕下一寸。此指事也。 《家語》布指知寸。 《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一尺。 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从寸。 又姓。 《正字通》明嘉靖中梓潼令寸居敬。 又叶徒玩切,音叚。 《庾信·喜晴應詔詩》伏泉遠習坎,隂風已回巽。桐枝長舊圍,蒲節抽新寸。叶上建傳堰獻。楊愼曰:巽音蒜,寸音斷,或曰建傳堰獻在今霰韻,古音霰翰諫三韻通。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𠀤音坷。 《說文》肯也。 《廣韻》許可也。 《韻會》可者,否之對。 《書·堯典》囂訟可乎。 《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 《論語》子曰:可也𥳑。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 《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 《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 《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 《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 《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 《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 《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 《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 《石鼓文》其魚隹可。 《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月切,音蕨。 《說文》發石也。从厂,欮聲。 《玉篇》短也。 《爾雅·釋言》其也。 《周禮·地官·鄕大夫之職》厥明。 《註》其也。 又《前漢·諸侯王表》漢諸侯王厥角稽首。 《註》應劭曰:厥者,頓也。角者,頟角也。 又姓。 《韻會》京兆人,漢賜衡山王妾厥氏。 又《韻會》九勿切,音𠜾。突厥世居金山,工於鐵作,金山狀如兜鍪。俗呼兜鍪爲突厥,因爲國號。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𠀤音柯。 《說文》詠也。 《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 《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 《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 《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 《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 《詩·魏風》我歌且謠。 《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 《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 《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 《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 《左貴𡣕·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 《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 《柳宗元·饒娥𥓓辭》鄱民哀號,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 《說文》或作謌。 《集韻》或作𡃭。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