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兄弟不和。
西汉 司马迁《史记 淮南衡山列传》引民间歌:“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
粟(sù速):谷子。此典本指少量布和谷子。比喻汉文帝刘恒和弟弟刘长间利害冲突不能相容。后以此典形容兄弟间有利害冲突而不能忍让。刘长(前198年——前174年),汉高祖刘邦的小儿子。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封刘长为淮南王(辖境约当今安徽、河南两省淮河以南及湖北省东部),都寿春(今安徽寿县)。汉文帝前六年(前174年),刘长阴谋叛乱,事发被拘,在流放途中,刘长不食而死。民间有人编一首歌词,唱淮南王道:“一尺麻布,可以缝衣;一斗谷子,还能捣米。兄弟两人,不能相容。” 【出典】: 《史记》卷118《淮南衡山列传》3080页:“民有作歌(指能唱之词,“歌”为名词)歌(唱,“歌”为动词)淮南王厉(《谥法》:“暴慢无亲日厉。”此为刘长死后追称“厉”,含贬意)王曰:‘一尺布(麻布),尚(还)可缝;一斗粟(去皮小米),尚可舂(chōng冲,把谷类外壳捣掉)。兄弟二人不能相容。” 【例句】: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尺布斗粟之谣,常为陛下耻之。它人能令疏亲,臣不能使亲,以此愧陛下。” 唐·魏徵等撰《隋书·文四子传·论》;“俄属天步方艰,谗人已胜,尺布斗粟,莫肯相容。” 宋·王属称《济州龙泉寺修三门记》:“吾粗衣粝食,往来竹山上庸间,得尺布斗粟负荷而归,积毫累铢以至百万。” 宋·辛弃疾《最高楼·闻前冈周氏旌表有期》:“君听取,尺布尚堪缝,米粟也堪舂,人间朋友犹能合,古来兄弟不相容。” 明·赵弼《酆都报应录》:“至若淮南迁蜀而死,天子闻尺布斗粟之谣,辄食甚哀。” 并列 ①一尺布可以缝一件用物,一斗粟也可以舂成米,但兄弟两人却不能和合。语本《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明·赵弼《丰都报应录》:“至若淮南迁蜀而死,天子闻~之谣,辍食甚哀。”△描写兄弟不和。?手足之情 鹡鸰在原。一尺布,一斗谷子。形容东西数量极少。宋·王禹偁《济州龙泉寺修三门记》:“吾粗衣粝食,往来竹山上庸间,得~负荷而归,积毫累铢以至百万。”△形容数量少。也作“斗粟尺布”。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亦称“市尺”。一尺等于十寸。西汉时一尺等于0.231米,今三尺等于一米):~素(a.一尺长的白绢,借指小画幅;b.书信)。~短寸长。~牍。 量长度的器具:竹~。 像尺的东西:铁~。仿~。戒~。 形容微少或短小:~布。咫~天涯。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2”。
棉、麻及棉型化学短纤维经纺纱后的织成物:~匹。~帛。~衣。 古代的一种钱币。 宣告,对众陈述:宣~。发~。~告。开诚~公(推诚相见,坦白无私)。 分散到各处:散~。遍~。星罗棋~。 流传,散播:~道。~施。 做出安排:~置。~景。~局。 姓。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酒只鸡(经常用作招待客人的简单酒食,家常便饭)。 量粮食的器具:~筲之人(形容人器量狭小,见识短浅)。 形容事物之大:~胆。 形容事物之小:~室。 像斗的东西:~车。~笠。~篷。熨~。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泛指星:南~。气冲~牛(怒气冲天)。 圆形的指纹:~箕。~纹。 古同“陡”,高耸的样子。 〔斗拱〕(枓栱)拱是建筑上弧形承重结构,斗是垫拱的方木块,合称斗拱。 古同“陡”,突然。
对打:~殴。战~。 比赛胜负,争胜:~力。~劲。~智。~志昂扬。 使动物之间互争高下:~牛。~蟋蟀。 拼合,对准,凑近:~眼。 古同“逗”,逗引。
一年生草本植物,子实为圆形或椭圆小粒。北方通称“谷子”,去皮后称“小米”:~子。沧海一~。 古代泛称谷类:重(zhòng )农贵~。 姓。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昌石切,音赤。 《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 《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 《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 《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 《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 《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 《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 《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 《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𥳑書寫法律,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今以三尺爲𠛬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 《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 《韻會》通作赤。
『布』《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博故切,音抪。 《說文》布枲,織也。 《廣韻》布,帛也。 《小爾雅》麻紵葛曰布。 《釋名》布,布也。布列衆縷爲經,以緯橫成之也。 又太古衣皮,女工之事始于是,施布其法度,使民盡用之也。 《易·說卦》坤爲布。 《詩·衞風》抱布貿絲。 《傳》布,幣也。 《疏》此布幣謂絲麻布帛之布。幣者,布帛之名。 《左傳·閔二年》衞文公大布之衣。 又泉也。 《周禮·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出入。 《註》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 《前漢·食貨志》布貨十品,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 《註》師古曰:布亦錢耳。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 又《廣雅》布,施也。 《莊子·列禦宼》施于人而不忘,非天布也。 又《玉篇》𨻰列也。 《書·康王之誥》諸侯入應門右,皆布乗黃朱。 《傳》皆𨻰四黃馬朱鬣,以爲庭實。 《左傳·昭十六年》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 《註》布,𨻰也。 又《廣雅》布,散也。 《左傳·襄三十年》皆自朝布路而罷。 《註》布路,分散。 又《爾雅·釋天》祭星曰布。 《註》布,散祭於地。 又《廣雅》布,班也。 又草名。 《爾雅·釋草》布似布,帛似帛,華山有之。 《註》草葉中有象布帛者,因名。 又藥名。 《本草集解》昆布,亦名綸布。生南海,葉如手大,似薄葦,紫赤色。 又金布,書名。 《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 《註》師古曰: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篇名。 又懸泉激流曰瀑布。 《孫綽·天台賦》瀑布飛泉以界道。 又露布。 《續博物志》露布,捷書別名,以帛書揭之於竿,欲天下知聞也。 又姓。 《晉書·陶侃傳》江夏布興。 又複姓。 《史記·趙世家》姑布子卿。 《註》司馬彪曰:姑布,姓。 又與尃通。 《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專結縷。 《註》徐廣曰:尃,古布字。 《漢書》作布。
『斗』《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當口切,音陡。 《說文》大升也。 《羣經音辨》升十之也。 《史記·李斯傳》平斗斛度量。 《前漢·律歷志》斗者,聚升之量也。 又宿名。 《春秋·運斗樞》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斗。居隂播陽,故稱北斗。 《易·豐卦》日中見斗。 《疏》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 《詩·小雅》維北有斗。 《疏》維此天上,其北則有斗星。 《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 《又》衡殷南斗。 《註》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 又酒器。 《詩·大雅》酌以大斗。 《疏》大斗長三尺,謂其柄也。蓋從大器挹之於樽,用此勺耳。 《史記·滑稽傳》目眙不禁,飮可七八斗。 又吳中市魚亦以斗計。 《松陵倡和詩》一斗霜鱗換濁醪。 又《前漢·王莽傳》作威斗,長二尺五寸。 又《周禮·地官·序官掌染革註》染革藍蒨象斗之屬。 《疏》象斗,染黑。 又《尚書序》皆科斗文字。 《疏》科斗,蟲名。蝦蟆子也。書形似之。 又《史記·封禪書》成山斗入海。 《註》謂斗絕曲入海也。 又《韓愈·答張十一詩》斗覺霜毛一半加。 又《集韻》《正韻》𠀤腫庾切,音主。枓,或省作斗。勺也。 《周禮·春官·鬯人》大喪之大渳設斗。 《註》所以沃尸也。 《釋文》斗依注,音主。 《唐韻》都豆切《集韻》丁𠋫切,𠀤音鬬。 《說文》兩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鬥之形。 《廣韻》凡从鬥者,今與門戸字同。 《字㝈》鬥右音戟,𩰊字从手,手有所執,左音掬,𩰋字反𩰊,執物則一。 又《集韻》克角切,音搉。鬭也。 《篇海》俗鬭字。 《玉篇》俗鬭字。 《唐韻》《集韻》《韻會》都豆切《正韻》丁𠋫切,𠀤兜去聲。 《說文》遇也。 《玉篇》爭也。 《廣韻》鬭競。 《禮·檀弓》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鬭。 《孟子》今有同室之人鬭者。 《疏》有鬭爭之者。 又姓。 《左傳·桓六年》鬭伯比言于楚子。 《註》楚大夫。 又《集韻》當侯切,音兜。交爭也。 又叶都故切,音妒。 《郭璞·流寓賦》涉幽谷之高關,壯斯世之險固。過王城之丘墉,想穀洛之合鬭。
『粟』《廣韻》相玉切《集韻》《韻會》須玉切《正韻》蘇玉切,𠀤音涑。 《說文》嘉穀實也。 《韻會小補》粟爲陸種之首,米之有甲者。 《書·禹貢》四百里粟。 《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 《註》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稅粟也。屋粟,民有田不耕,所罰三夫之稅粟。閒粟,閒民無職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 《爾雅·釋草註》秫謂黏粟,與穀相似,米黏。北人用之釀酒,其莖稈似禾而粗大。 又地名。 《穀梁傳·文十年》及蘇子盟于女粟。 《前漢·地理志》左馮翊屬縣粟邑。 《註》莽曰粟城。 《水經注》睢水,又東逕粟縣。 又水名。 《水經注》居庸縣故城,魏上谷郡治,有粟水在焉。 又官名。 《史記·孝景紀》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 又國名。 《北史·魏明帝紀》大延元年八月,粟特國遣使朝貢。 又姓。袁紹魏郡太守粟舉。 又沙謂之粟。 《山海經》柜山有英水,中多丹粟。 《註》細丹沙如粟也。 又《廣東新語》連山有八排猺,自稱猺丁,曰八百粟。 又叶思積切。 《韓愈·進學解》月費俸錢,歲靡廩粟。子不知耕,婦不知織。 本作𥻆。 《字彙補》古文粟字。註詳米部六畫。亦作〈卤下巛〉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