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法会


   佛教语。即无遮会(梵文意译)。原意为五年一次的大斋会。谓平等行财施和法施的法会。《南史·梁纪中》:“帝幸 同泰寺 ,设平等法会。”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píng děng fǎ huì
成语简拼 pdfh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佛教语。即无遮会(梵文意译)。原意为五年一次的大斋会。谓平等行财施和法施的法会。《南史·梁纪中》:“帝幸 同泰寺 ,设平等法会。”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地。~面。~原。 均等:~分。~行(xíng)。抱打不~。公~合理。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列。~局。~辈。 安定、安静:~安。~服。 治理,镇压:~定。 抑止(怒气):他把气~了下去。 和好:“宋人及楚人~”。 一般的,普通的:~民。~庸。~价。~凡。 往常,一向:~生(a.从来;b.终身)。~素。 汉语四声之一:~声。~仄。 姓。 〔~假(jiǎ )名〕日本文所用的草书字母。 古同“评”,评议。

古代指顿齐竹简(书)。 数量、程度相同,或地位一般高:相~。平~。~于。~同。~值。~量齐观。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级。~次。~第。~而下之。 特指台阶的级。 种,类:这~事。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我~。尔~。 表示列举未尽,或用于列举煞尾:北京、上海~地。 候,待:~候。~待。 待到:~我写完。 同“戥”。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聚合,合在一起:~合。~审。~话。 多数人的集合或组成的团体:~议。开~。 城市,通常指行政中心:都(dū)~。省~。 彼此见面:~面。~见。 付钱:~账。~钞。 理解,领悟,懂:~心,体~。 能,善于:~游泳。~英语。 机会,时机,事情变化的一个时间:机~难得。 一定,应当:长风破浪~有时。 恰好,正好:~天大雨。 一小段时间:~会儿。

总计:~计(❶管理和计算财务的工作;❷管理和计算财务的人)。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平』

《唐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𠀤音苹。 《說文》平,語平舒也。 《廣韻》平,正也。 《增韻》平,坦也。 《易·泰卦》无平不陂。  又《廣韻》平,和也。 《書·堯典》平章百姓。 《傳》平和章明。 《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  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 《爾雅·釋詁》平,成也。 《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 《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 《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 《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  又治也。 《書·大禹謨》地平天成。 《傳》水土治曰平。 《詩·小雅》原隰旣平。  又治之也。 《詩·大雅》修之平之,其灌其栵。 《疏》修理之平治之者,其爲灌木其爲栵木之處也。  又平服也。 《詩·大雅》四方旣平,王國庶定。 《疏》四方旣已平服,王國之內幸應安定。  又《玉篇》平,齊等也。 《增韻》平,均也。 《易·乾卦》雲行雨施,天下平也。 《疏》言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 《書·君奭》天壽平格。 《疏》正義曰:平謂政敎均平也。  又《廣雅》平,均賦。 《史記·平準書註》索隱曰: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者,以鈞天下郡國輸斂,貴則糶之,賤則貴之。平賦以相準,輸賦於京都,故命曰平準。  又樂聲不相踰越也。 《周語》樂從和,和從平。  又《爾雅·釋詁》平,易也。 《疏》易者,不難也。 《後漢·班超傳》任尚曰:我以班君當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  又歲稔也。 《前漢·食貨志》再登曰平,三登曰太平。  又《諡法》執事有制曰平,治而無眚曰平,布綱治紀曰平。  又《爾雅·釋地》大野曰平。 《疏》大野之澤。一名平。 《韓愈·城南聮句》沙篆印迴平。 《註》洪慶善曰:華山有靑柯平、種藥平,因地之平處也。  又臘月曰嘉平。 《史記·秦始皇紀》更名臘曰嘉平。 《註》茅盈內紀曰:盈曾祖父蒙於華山白日升天。其邑謠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駕龍上升入泰淸,時下𤣥洲戲赤城,繼世而往在我盈,帝若學之臘嘉平。始皇聞謠歌而問其故,父老具對,因改臘曰嘉平。索隱曰:廣雅云,夏曰淸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亦曰臘,秦更曰嘉平。蓋因歌謠之詞而改從殷號也。  又華平,瑞木名。 《宋書·符瑞志》華平,其枝正平。王者有德則生,德剛則仰,德弱則俯。 《張衡·東京賦》植華平於春圃。 《註》天下平,其華則平。  又廷尉平,官名。 《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天下之平也。 《前漢·百官表》宣帝地節三年,置廷尉左右平,秩六百石。  又平原,太平,平陸,𠀤地名。 《爾雅·釋地》廣平曰原,高平曰陸。 《疏》廣平曰原者,謂澤之廣平者亦曰原。漢以平原爲郡名。高平曰陸者,謂土地豐,正名爲陸。 《又》東至日所出,爲太平,太平之人仁。 《孟子》孟子之平陸。  又州名。 《唐書·地理志》平州北平郡。 《廣韻》古山戎孤竹,白狄𡵟子二國之地,秦爲遼西郡,隋爲北平郡,唐爲平州。  又姓。 《廣韻》齊相晏平仲之後。 《前漢·平當傳》當哀帝時爲丞相,子晏歷位大司徒。  又複姓。 《何氏姓苑》有平陵,平寧二氏。 《姓譜》平陵氏,史記平陵老之後。  又《廣韻》房連切《集韻》《韻會》毗連切《正韻》蒲眠切,𠀤音㛹。 《廣韻》平平,辨治也。 《書·洪範》王道平平。 《詩·小雅》平平左右。  又《韻會》均也。  又《韻會》皮命切,音病。平物賈也。 《周禮·地官·質劑註》市中平賈,今時月平是也。  又《地官·質人註》質平也。主平定物賈。 《揚子·方言》一鬨之市,必立之平。 《後漢·五行志》桓帝初,京都童謠曰:游平買印自有平,不避豪賢及大姓。  又古與便辯通。 《史記·五帝紀》便章百姓。 《註》索隱曰:古文尚書作平,平旣訓便。因作便章。其今文作辯章。古文平字亦作便,便則訓辯,遂爲辯章。  又叶皮陽切,音龎。 《張籍·祭韓愈詩》北臺臨稻疇,茂野多隂涼。板亭坐垂釣,煩苦稍巳平。  又《集韻》拼古作平。註詳手部八畫。

『等』

《廣韻》《正韻》多肯切《集韻》《韻會》得肯切《海篇》登上聲。類也,比也,輩也。 《易·繫辭》爻有等,故曰物。 《禮·曲禮》見同等不起。  又齊也。 《左傳疏》春秋分而晝夜等,謂之日中。  又等級也。 《禮·樂記》則貴賤等矣。 《周禮·春官》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 《左傳·隱五年》明貴賤,辨等列。  又稱量輕重也。 《孟子》等百世之王。 《史記·夏本紀》四岳曰:等之未有賢於鯀者。  又《篇海》等𠋫,待也。  又《說文》齊𥳑也。从竹从寺。寺,官曹之等平也。  又《字彙補》發等沐樹也。 《王褒·僮約》焚槎發等。  又佛書有方等經。  又《廣韻》多改切《集韻》打亥切。齊也。  又叶補里切。 《韓愈·許國公神道𥓓銘》養安蒲坂,萬邦作等。與宰字叶。宰,獎里切。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