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其余鱼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qì qí yú yú
成语简拼 qqyy
成语字数  4

出处典源

成语典故

《淮南子.齐俗训》载:惠施为梁相,从车百乘,犹嫌不足。庄子泽边见之,弃其余鱼,以示讽诫。后因以“弃其余鱼”比喻节欲知足。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阮嗣宗沈酒荒迷,乖‘畏途相诫’之譬也;谢幼舆赃贿黜削,违‘弃其余鱼’之旨也。”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郦食(yì)~〕中国汉代人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弃』

《說文》古文棄字。 《左傳·襄四年》是弃𨻰也。 《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 《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 《說文》捐也。 《爾雅·釋言》忘也。 《詩·周南》不我遐棄。 《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其』

《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𠀤音碁。 《韻會》指物之辭。 《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 《詩·大雅》其在于今。  又助語辭。 《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 《詩·周南》灼灼其華。 《玉篇》辭也。  又姓。 《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之切,音姬。 《韻會》語辭。 《書·微子》若之何其。 《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人名。 《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𨻰留高陽人也。 《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 《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 《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又山名。 《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 《註》其音基,山名。 《廣韻》在琅邪。  又地名。 《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又《集韻》《韻會》居吏切。 《正韻》吉器切,𠀤音寄。 《韻會》語已辭。 《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 《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又通已。 《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又《韻會》或作忌。 《詩·鄭風》叔善射忌。

『余』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𠀤音餘。 《說文》語之舒也。 《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 《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 《漢陽厥𥓓》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 《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𨿜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 《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 《註》余同餘。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𠀤音余。 《說文》饒也。 《玉篇》殘也。 《廣韻》賸也。 《周禮·天官·冢宰》以九賦斂財賄。九曰幣餘之賦。 《鄭註》百工之餘。 《左傳·文元年》歸餘于終。  又《孟子》餘夫二十五畝。 《註》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爲率。如有弟,是餘夫也。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凡國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 《註》餘謂羡也。鄭康成謂:餘子卿大夫之子,當守於王宮者也。 《左傳·宣二年》又宦其餘子。 《註》餘子,嫡子之母弟。  又國名。 《春秋·莊二年》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 《註》於餘丘,國名。  又地名。 《左傳·昭二十二年》莒敗齊師于壽餘。  又舟名。 《左傳·昭十七年》楚大敗吳師,獲其乗舟餘皇。  又草名。 《山海經》招搖山有草,如韭,靑花,名祝餘,食之不飢。  又姓。晉有餘頠,餘文仲。  又梁餘、夫餘,俱複姓,見《姓譜》。  又《集韻》余遮切,音耶。 《莊子·讓王篇》其緒餘以爲國家。 《司馬彪註》緒餘,殘也。緒音奢,餘音耶。  又叶夷周切,音由。 《韓愈·駑驥詩》嘶鳴當大路,志氣若有餘。騏驥生絕域,自矜無匹儔。  又叶羊遇切,音裕。 《古詩》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疋,織素五丈餘。 《正字通》按《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本作公,因聲近譌作余,故註云余當爲餘,謂縣都畜聚之物。據本註,餘不當作余。《正韻》四魚餘字註,引《周禮》餘亦作余。合余餘爲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