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同即异


   ①谓抛弃同姓同族而亲近异姓异族。②丢掉共同之说而接近新奇之说。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qì tóng jí yì
成语注音 ㄑ一ˋ ㄊㄨㄥˊ ㄐ一ˊ 一ˋ
成语简拼 qtjy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棄同即異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①谓抛弃同姓同族而亲近异姓异族。②丢掉共同之说而接近新奇之说。


成语示例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春秋·鲁·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


成语典故

弃:抛弃。即:靠近。背弃同族同姓而亲近异族异姓。也指抛弃共同的认识,接受新奇无据的传闻。《文心雕龙.史传》:“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 连动 ①抛弃同姓同族而亲近异姓异族。《周书·李远传》:“诸人并世载忠贞,沐浴教义,今若~,去顺效逆,虽五尺童子,犹或非之。”②丢掉共同之说而接近新奇之说。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穿凿傍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多用于事物情状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和,跟:~流合污。 姓。

〔胡~〕见“胡”。

就是:知识~力量。 当时或当地:~日。~刻。~席。~景。在~。~兴(xìng )。 就,便:黎明~起。 假如,倘若:~使。~便(biàn )。~或。~令。 靠近:不~不离。 到,开始从事:~位。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弃』

《說文》古文棄字。 《左傳·襄四年》是弃𨻰也。 《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 《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 《說文》捐也。 《爾雅·釋言》忘也。 《詩·周南》不我遐棄。 《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即』

《玉篇》卽今作即。

『异』

《廣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正韻》延之切,𠀤音怡。 《廣韻》已也。 《書·堯典》异哉,試可乃已。 《傳》异,已也,退也。言餘人盡巳,惟鯀可試,無成乃退。 《正義》异聲近巳,巳訓止,是停住之意,故爲退也。  又《集韻》發歎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羊吏切《正韻》以智切,𠀤怡去聲。 《說文》舉也。  又《廣韻》退也。  又與異通。 《列子·楊朱篇》何以异哉。 《唐韻》《集韻》《韻會》羊吏切《正韻》以智切,𠀤移去聲。 《說文》分也,从廾从𢌿。𢌿予也。 《博雅》異分也。 《史記·商君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又不同也。 《書·旅獒》王乃昭德之,致于異姓之邦。 《禮·儒行》同弗與異弗非也。 《疏》謂彼人與己之疏異,所爲是善,則不非毀之也。  又怪也。 《釋名》異者,異於常也。 《左傳·昭二十六年》據有異焉。 《註》異猶怪也。 《史記·屈賈傳》化爲異物兮,又何足患。  又奇也。 《周禮·地官·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 《註》珍異,四時食物。 《史記·仲尼弟子傳》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異能之士也。  又違也。  又姓。唐異牟尋歸唐,冊封南詔王,今白水蠻有此姓。  又異,翹草名。 《爾雅·釋草》連異翹。  又無名異藥名,主治金創折傷。  又《韻補》叶延知切,音怡。 《詩·邶風》洵美且異。叶下貽。  又叶弋質切,音逸。 《詩·小雅》亦祇以異。 《朱註》逸織反。 《無名氏樂德歌》所見奇異,叶甘美酒食。